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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质疑银行明码标价很朦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5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新华社记者华晔迪罗宇凡

  4月,银行收费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现行合规的服务收费项目,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分别梳理排序,逐项列示服务名称、项目功能、适用客户、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并于3月底前在总部网站上统一公布或印制手册发布。

  随着时间节点的到来,原本应该全面公开、明码标价的银行收费究竟执行得如何?

  明码标价“很朦胧”

  4月1日,记者对包括五大国有银行在内的十二家商业银行网站进行查询发现,包括建行、中行、农行在内的多数银行“不约而同”都未在其网站上对其收费服务项目进行所谓“明码标价”;工行等一些银行虽有列出服务收费项目,但仅限于十分有限的部分收费项目,多数服务收费通过银行网站无法查询。

  记者走访北京中关村地区的多家银行调查发现,多数银行都有一个20页左右的明细本悬挂在公告栏或者服务桌上,但是字号非常小,表格繁杂,密密麻麻,且多数银行网点只有一本。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银监会表示银行的服务产品和收费项目多达850项,不过,记者走访发现,多数银行实际列出的服务项目不足500项,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收费项目较多无法全部公布,只能先公布常见收费项目的服务价格。

  消费者质疑合理性

  “明码标价勉强做到了,可服务价格列出来,并不代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就一定合理。”北京市民老金的一番话颇具代表性。

  此前已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提出,根据商业银行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该办法并提出,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均应进行成本调查和综合测算服务成本。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指出,部分银行在一些服务收费上存在的“漫天要价”和混乱现状,与一直以来消费者在银行服务价格制定上缺乏话语权不无关系。

  “不管是政府定价、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都应征求消费者意见。”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即便是受实际情况所限,银行无法做到与每个消费者单独协商,也应该召开听证会征求消费者或者消费者组织意见。

  需限制市场价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于3月20日截止。据业内人士透露,此番所征求的意见正在汇总整理过程中,此前社会提出的包括“银行收费该实行报备制还是审批制”“如何更多体现消费者权益”等意见也均纳入其中,将会适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将出台的新办法,刘俊海建议,考虑到中国现有金融市场特有状况,应当对市场调节价范围进行必要限制,制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应更多向金融消费者倾斜,而不是向银行倾斜。具体来看,应适度扩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适用范围,同时,适度缩小市场调节价的适用范围。

  “希望新办法能更多保护消费者在银行服务收费上的知情权和话语权,能改变目前银行收费‘想收多少收多少’‘想怎么收就怎么收’的现状。”老金说。

  一些法律界人士则认为,对于此次公开征求到的意见,有关方面要做好归类、编辑工作,并适度适时向社会公开;在办法完善过程中,采纳了哪些意见,没有采纳哪些意见,原因是什么,建议届时也向社会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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