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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八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6 08:08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廖斌 通讯员 黄甜

  本报讯 记者廖斌 通讯员黄甜报道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日前出台了《关于支持江西实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民生金融业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18条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江西省内各金融机构要在继续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前提下,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投放节奏,努力增加信贷投放总量,确保信贷总量与江西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节奏相衔接。按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经济布局要求,加大对南昌核心增长极、九江沿江产业带、昌九工业走廊构成的核心增长区的信贷投入,积极探索绿色信贷新产品、新模式,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发展之路。要大力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航空制造、绿色照明、铜精深加工、钨和稀土精深加工等具有江西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面落实革命老区信贷扶持政策,以赣州开放开发综合实验区、吉泰工业走廊和抚州现代工业新城三大增长极为主线,强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资金供给,加大扶贫贴息贷款覆盖广度和深度,因地制宜扶持主导产业,培育和发展红色文化原创品牌、红色特色文化创意产业、红色生态旅游产业,推进“中央苏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江西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微企业和现代农业的信贷投入。要配置专门的信贷额度,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全年新增中小企业贷款继续稳定在全省新增贷款的三分之一以上,确保江西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要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做好农田水利、重大水利工程、鄱阳湖生态水利建设以及特色农业、高效节水、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信贷支持,重点扶持新型农民经合组织、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配套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确保全年涉农贷款增量继续稳定在全省新增贷款的三分之一以上,确保县域存贷比继续稳定在50%以上。

  《指导意见》强调,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树立“普惠金融”的理念,围绕社会各阶层需求,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创新发展针对特定人群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让社会各个阶层都享受到优质金融服务。要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抓手,加强与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财政、妇联、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贷款业务发展,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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