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警示炒三样一二级市场正趋协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3 01:32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刘冬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警示,证券市场上存在的炒新、炒小、炒差现象非常严重,不仅使股价结构不合理,而且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近日,郭树清一行到广东调研并与投资者代表和上市公司代表分别座谈。在投资者代表座谈会上,郭树清强调,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还存在各种不规范行为。
一是新股价格过高。2010、2011年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分别为58倍和47倍,新股上市后经过“击鼓传花”式的炒作,参与炒新的投资者遭受较大损失。二是小盘股价格畸高。到去年底今年初,小盘股市盈率平均是大盘蓝筹股的2.8倍。三是炒作绩差股问题比较严重。一些绩差股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已经为负数,丧失了基本价值,但市场上炒作重组题材的现象依然经常可见。
郭树清称,每年有两三百万的新股民进入市场,同时也有数以百万计的投资者损失惨重,因而决定退出市场或不再交易。这种情形绝不是监管机构所愿意看到的,我们必须如实地向社会公众报告。
另一方面,根据证监会的监测,今年一季度蓝筹股普遍上涨,非蓝筹股普遍下跌,二者之间的变化相差近12个百分点,说明价值投资理念正在回归。郭树清反复提醒投资者,投资新股、绩差股要小心,因为不确定性更强,只有经验较丰富的投资者才适合风险较大的投资选择。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座谈会的另一重要话题。郭树清指出,近期,为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沪、深交易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我们注意到一、二级市场价格正趋向协调,一季度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回落至30余倍,4月上旬以来更是降至20倍左右。
郭树清说,证监会正在着手进行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思路,将从以往的价值判断为主转向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把需要披露的信息如实告诉投资者,解决新股估值过高、脱离公司基本面等问题。要落实信息披露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必须完全承担各自的责任,确保新股发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让投资者有更充分的信息来做出决策。
在随后举行的上市公司代表座谈会上,郭树清表示,针对大家提出的资本市场服务“三农”、提高融资效率、推动整体上市、支持分拆上市、B股公司发展等问题,证监会将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上市企业和准备上市企业都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郭树清还特别强调,必须要进一步增强股东回报意识。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投资者的每一分钱都不是白来的,不能被无偿占用。不管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投资入股都是为了取得收益,如果投资者始终得不到回报,就会丧失投资的积极性,上市公司想再融资发展时,就会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