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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如何管?拟建统一出入境信息平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7 10:09 来源: 中国经营网

  加入外国国籍又未注销中国国籍的实际上的“双重国籍”在我国已不是个例。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近年来,有关双重国籍的争论备受关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加入了外国国籍,就不能再保留中国国籍。然而,加入外国国籍又未注销中国国籍的实际上的“双重国籍”在我国已不是个例。

  如何才能有效消除“双重国籍”?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部分常委会委员,26日在分组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时就此发表意见。

  “双重国籍乱象”

  据新华网消息,陈宜瑜委员说,改革开放以来,有较大数量的留学人员和以其他方式移居国外的中国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并不报告,拥有的中国居民身份证还保留着,户口也没有注销。

  除了“双重国籍”人员自身的因素,金硕仁委员还指出出现“双重国籍”的另一种情形——“我国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后,到我驻外使领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但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注销已加入外国国籍人员的在中国的国籍信息,此类人员继续保留着国内户籍。”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招商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1000万元的富人中,近60%打算或已经完成投资移民,但多数还在国内拥有产业,于是双重国籍成其“理想选择”。人民日报此前也曾刊文指出,一些违法违纪分子已经“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如何管?拟建统一出入境信息平台

  如何才能有效消除“双重国籍”?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双重国籍治理再次得到重视,其治理思路也悄然转变:4月25日,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称,将扩大中国“绿卡”的签发范围。“堵”“疏”并重,成为此轮治理的关键词。

  另据新京报25日报道称,,去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昨日上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对该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加入外国国籍又未注销中国国籍的实际上的“双重国籍”在我国已不是个例。

  对比初次审议稿,二次审议稿新增了人才签证类别、构建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加大对“三非”非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新内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表示,有些常委委员提出,目前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由公安、外交等各部门分别建立,但从发展趋势看,应当由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以有利于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就此,草案已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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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双重国籍的探索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回顾历史可以发现,在2003年以前,中国公民必须消掉户籍才能获得出国许可,回国后,又需拿着证明把户籍恢复。直到2003年,公安部宣布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也正是这一规定,给双重国籍带来方便和可能。

  随着出国和移民人数猛增,2009年,中国外交部决定正视双重国籍的困扰。当年2月,外交部要求2007年以后更籍的中国移民,在办理中国签证时必须交回原中国护照,并由签证官注销。两本护照名字不一的,则会被记录在案,但国内公安机关并无通畅渠道获取这一信息。

  除了堵住“更名入境”的漏洞,公安部门也开始在身份查验上发力。从2009年左右开始,人像比对技术被应用到出入境人员的管理当中。

  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公安部门也会对外国人的居留时间作出调整。例如2008年奥运会期间,中国停发多次入境签证,并将商务签证或旅游签证的期限,由90天和60天缩短为1个月,这也符合国际上的一般做法。

  部门间配合不力一直是妨碍出入境监管的重要原因,去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刘国福称,那份草案仅规定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共享管理信息。“这样的说法比较模糊,理论上,管理法不作规定双方也可以进行配合。”刘国福说,二审稿拟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双方的合作就有了可操作性。

  严堵双重国籍的同时,中国应对外籍人员居留问题的手段日渐科学。早在2004年,中国就仿照美国等国家,推出了自己的“绿卡”制度,但因为严格的限制,2011年底批准的人数仅为4752人,而同期常居中国的外国人数量近60万。此次公安部宣布扩大绿卡签发对象,可被视作严堵双重国籍之外的配套措施。(编辑 袁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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