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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吹风 期货公司IPO在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8 03:47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夏欣

  证监会首次公开鼓励期货公司主板上市,这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不久将迎来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期货上市公司。

  不过据投行人士预计,乐观估计期货公司主板IPO最快也要等到2013年。因为对于符合上市条件的期货公司来说,需要跨越一个现实的法律障碍。

  依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自然人不具备成为期货公司股东的资格。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期货公司主板IPO破茧的关键,是证监会政策松绑,其中修改《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则是关键。

  期货公司破茧IPO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第六届期货分析师大会”上,证监会期货二部副主任冯博表示,将支持期货公司通过公开发行上市和兼并重组做优做强。

  监管层的吹风引发业界无限遐想,谁能成为期货公司IPO第一单?

  目前,A股尚未有真正意义上IPO的期货上市公司。“中国中期”虽然曾被媒体冠为“期货第一股”,但实为中国国际期货的控股股东,不能算为上市期货公司。

  截至去年年末,有十余家期货公司的财务指标已经达到了主板上市的条件。然而,按照证监会将对期货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的评定结果,目前只有中国国际期货、永安期货、中粮期货3家期货公司达到AA标准。

  按照交易上市条件,发行上市主体要具备“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净利润累计大于3000万元;发行前股本大于等于3000万元等”条件。业内人士分析,相形之下,创新能力和经营业绩均居于全国同业前列的永安期货或将夺得头筹。

  “部分期货公司的盈利能力其实比很多上市公司还要强。”北京首创期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程功表示,“上市是期货公司综合实力的考量,包括,盈利能力、经营合规、行业地位是比较重要的因素。”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永安期货、南华期货等多家符合上市条件的期货公司也已把上市列入其公司未来5年的发展规划中。

  不过一位要求匿名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期货公司上市还有一个现实障碍——依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期货公司被明确定为于金融机构,期货公司的股东资格条件特别规定:其新入股股东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自然人股东不能持股。因此,在成为公众公司之前,上述法规必须做修订。

  对此,常清告诉本报记者:《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是证监会制订的,现在既然监管层鼓励期货公司上市,只需要对相关的法规进行修订,而这些“都不是问题”。

  监管思路鼓励做大做强

  目前已上市的银行有16家,券商有18家、保险公司有4家,尚没有以期货公司为主体的上市公司。在这个时候推动期货公司上市,监管层意欲何在?

  “这与监管层的思路密不可分。”程功分析。

  支持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是监管部门一贯的政策。冯博称,支持期货公司通过公开发行上市将有利于期货公司的做优做强、完善治理结构,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期货公司的风险监控是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在此条件下,期货公司要想在行业做大做强,快速扩张,资本金就得跟上。”程功表示,从业务提升、产业升级、创新业务推出,到兼并重组,无一不需要净资本快速提升。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净资本不得低于客户权益总额的6%。某分析师帮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期货公司有1个亿的净资本,其可以代理的客户保证金金额可以达到13亿元,粗略说,差不多是13倍。而按照证监会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净资本占客户权益总额7.2%即为警戒线。

  从国内期货公司资产规模来看,大公司一般管理20亿~30亿元客户保证金,小公司管理的资金在2亿~3亿元,显然无法与基金券商等机构管理的资产规模相提并论。

  与此同时,随着期货业务的不断扩张,行业加速整合,已经使不少期货公司感觉到资本金的紧张。中证期货、中国国际期货、海通期货等多家期货公司均获得增资。

  对此,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分析监管层首推期货公司主板IPO的思路,认为期货公司的上市有利于增加期货公司的净资本,能够为期货公司设立营业部和兼并重组提供资金支持,为期货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创造非常有利的条件,也有利于期货公司进一步向专业化和多元化经营发展。

  政策推进业务创新

  不过,在期货公司靠天吃饭的格局尚未完全转变的情况下,业内对期货公司上市也存疑。目前,国内163家期货公司都是以经纪业务为主,经营模式过于单一,缺乏持续的盈利能力。

  “期货公司仅靠经纪业务的单一盈利模式的确在上市方面显得过于薄弱,不过,随着今年多项期货创新业务的推出,情况会有所好转。”某分析师认为,目前上市条件尚不成熟。

  随着今后境外代理、资产管理等创新业务的推出,期货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会呈现出多元化,等到期货公司不再依赖单一业务盈利的时候,期货公司上市的内在条件即成熟。

  对此,冯博表示,监管层正积极推进期货公司业务创新,年内将有近十类涉及市场与行业的创新举措出台。其中市场创新方面重点有三类,即原油期货、国债期货以及白银等其他品种的创新。

  以国债期货为例,国债期货是当前全球交易量最大、应用最为广泛的金融衍生产品,目前我国债券存量已突破20万亿元,与股票市值相当。国债期货现已经具备上市的基本条件。

  另外,代理发行基金业务、仓单质押业务、境外代理业务等有望近期推出。此外,CTA业务(期货投资基金)也有启动迹象。

  郑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张静透露,在品种创新方面,该交易所通过了立项,正在预审,希望尽快推出的品种为玻璃期货;已经立项的还有油菜籽和油菜粕,这两个品种也希望在较短的时间内可以推出;正在紧锣密鼓调查和设计的是土豆期货,将争取在年底推出。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监管层积极引导和推进期货公司的业务创新,证监会对期货公司的松绑已经信号频现。如证监会采取更为实质的政策,期货公司主板IPO则破茧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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