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道迩协议控制引关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3 01:18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谷东
北京东方道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道迩”)为规避测绘行业对外资限制,曾搭建了“协议控制”架构,这也引起了一些投行人士的关注。有投行人士称,由于证监会要求公司披露“协议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因而对东方道迩的“协议控制”到底会如何处理值得关注。
去年,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后,“协议控制”问题被监管层关注。有报道称,证监会某研究部门人士曾专门撰写了一篇关于“协议控制”模式的研究文章,提出了该模式下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
公开资料称,所谓“协议控制”,来源于新浪境外上市时采用的模式。由于互联网业务限制外资进入,被视作外资方的离岸公司无法全资收购境内的经营实体。因此新浪当时设计出该模式,即境外离岸公司不直接收购境内经营实体,而是在境内投资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为境内经营实体企业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等服务,境内经营实体企业将其所有净利润,以“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外商独资企业;同时,该外商独资企业还应通过合同,取得对境内企业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经营控制权。后该模式被多家“外资禁入”行业企业的境外上市复制。
2007年,为实现境外上市的目的,东方道迩有限(东方道迩前身)的实际控制人孙冰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少成、林森曾在境外购买了特殊目的公司EDT 和EDG并引进Massive Joy International Limited(下称“Massive”)等7家海外股东。其中,孙冰持有EDG36.73%的股权,系EDG的第一大股东,孙冰与其一致行动人王少成、林森合计控制EDG60.65%的股份。
同时,为建立境内“协议控制结构”,在2007年2月28日,由EDT于2006年1月17日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东方道迩数字,与东方道迩有限股东孙冰、王少成以及东方道迩有限签署相关协议,以“协议控制”方式控制东方道迩有限的管理和经营。
而在2010年8月至11 月,为实现回归国内上市,东方道迩有限解除了“协议控制”方式、收购东方道迩数字和EDDS,陆续注销相关境外持股公司,并引进管理层持股公司善余庆投资和境内财务投资人。
根据2010年8月4日东方道迩有限与EDT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东方道迩有限按照9970万元向EDT收购东方道迩数字100%股权,按照628.21万元向EDT收购EDDS100%股权。上述全部股权的转让价款合计10598.21万元,扣除税款后转让价款合计9878.51 万元。随后EDT又将股权转款借款给Extend View,用于支付收购Massive等其他股东所持有的EDG 股权的价款,约9442.70万元。
一位投行人士认为,对于东方道迩这样曾存在“协议控制”的公司,只要在其解除后并没有发生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应该不会对A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
对此,东方道迩从股权结构方面、对股东大会影响方面、对董事会的影响以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方面,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分别进行了分析和解释,认为孙冰一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但另有分析人士指出,“协议控制”模式下的企业的资金来源合法性也是监管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