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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教育部承认的论文博士变成“特权”通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7 13:17 来源: 中国经营网

  如果能够做到将招募条件等信息公开,就不会让大家面对这些部分脱产或全脱产的“论文博士”产生质疑了。

  近期,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生王进文称:“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一把手正在清华大学法学院读博士,但从未见其上课。”而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廖莹证实: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景颜确实是该院在读博士生,但他并非是全日制博士生,而是“论文博士”。(新京报)

  何为论文博士?我们常见的只有正式入学攻读博士、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这“论文博士”又从何而来?据说这只是一些高校的试点,目的在于响应1986年原国家教委发出的一则扩大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通知,是针对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试点,被称为“论文博士”。

  其实教委想要开辟一条培养具有高水平的实际工作者获得学位的渠道并没有错,对于已经在职的又符合基本条件的工作者来说,联系实践工作经验的再次理论进修,也许能够更加优秀,比全职的博士生更有某方面的优势。同时,国家扩大高水平学者兼学历的队伍是公平的体现,并不是说一旦就业或是年龄大就没有资格再深造,不是有句老话叫“活到老学到老”吗,给予公平的机会是正确的。

  不要让教育部承认的论文博士变成“特权”通道

  然而,机会是应当给予有成就和能力的人准备的,清华大学原本的招生要求是针对科技骨干,并且是全面素质人材,而是否注册学习、部分脱产,或全部脱产由学校视情况而定。选拔是需要经过资料审阅,进行各方面考察,并且通过笔试或面试来决定的。但是,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景颜是以什么类型的“科技骨干”或者是全面素质人材被选入的?所谓全脱产又是根据什么条件而制定的?属不属于公平机制?因为清华针对“论文博士”这部分的招生信息是找不到的,更谈不上能够了解清华负责所说的“清华大学有一整套关于论文博士的管理规定”,也就无从考证,类似徐景颜这种是属于特权,还是机会均等的结果。

  高校自主办学是为了提升全民素质,这无可厚非,但是权力不是放任的,因为条件特殊因此也需要更加谨慎和公正,才能理直气壮的面对多方的支持和认可。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是必须接受的,不能因为身份特殊而开道,这对其他竞争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如果能够做到将招募条件、相关规定,以及各种信息公开,而非遮遮掩掩,就不会让大家面对这些部分脱产或全脱产的“论文博士”产生质疑了。毕竟谁都不希望中国的教育质量在“特权”面前变得一文不值,而大家相传的“清华不再是清华”、“教育不再称为教育”最好尽快消失。

  芒露 中国经营网专栏作者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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