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闹事件频发 任志强称地方政府有责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9 13:22 来源: 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据报道,5月3日至5日,因为房价不跌,老业主不满,而开发商又拒绝补房屋差价,杭州接连发生3起房闹事件。从静坐拉横幅到打砸售楼处、肢体冲突,还有老业主去售楼处门前摆花圈,讽刺开发商“泯灭良心”。甚至还有人结伴爬上在建楼宇顶层意图跳楼“逼宫”。面对目前楼市普遍疲软的形势,摆在开发商面前只有两条路,降价或不降价,不降价调控会越逼越狠,降了老业主又会出来拼命“维权”。如此尴尬的境地,开放商将何去何从?房闹事件如此频发,地产资深专家易宪容、贾卧龙、朱大鸣等对此做出了分析。
应尊重契约精神
中华房商合作联合会的主席贾卧龙认为,从令人同情的弱势群体,到如今咄咄逼人的"房闹",他们已经在无疑中成为阻止房价下跌的"钉子户",因为他们不愿意房价下跌,那些买房的人估计对他们也很不满意,因为希望房价跌。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已无用,只希望后来的准购房者们能够引以为戒,三思而行,不要成为明日的"房闹闹"。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房闹"事件是一个很疯狂的事情,因为市场经济涉及到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合约,就是契约精神。如果业主的权利受到了侵犯,都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不能够打砸抢。如果假定合同或者合约的基础都没有了,那么市场经济的基础也就没有了。
资深房地产评论人刘光宇认为,"契约精神"成为开发商和老业主之间的一种关系纽带,成为孰是孰非的评判焦点。如果站在买房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去思考,他们蒙受了很大的损失,非常值得同情。但是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市场行为,市场没有儿戏,更没有后悔药。拿得起放的下,有理才能走遍天下,否则那就是无赖。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主席朱大鸣表示,所谓房闹,主要是基于两种相反的原因所产生的集体性现象:其一是在房价下调的情况下,老业主们感到吃亏,采取各种各样的激烈手段到售楼部去抗议或者打砸;其二是在房价上行时,购房者买不到房屋而产生不买,采取激烈的手段大闹售楼部。无论哪种原因所致,房闹现象乃是中国特色的处理方式诱发的,即会叫的孩子有奶吃,吃定政府或者开发商不愿将事件闹大,从而获得一定的好处。
这些事件标志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经济并没有真正的建立起来,契约精神得不到尊重,良好的企业家和良好的消费者素质也没有真正的出现,中国式会叫的孩子有奶吃处理方式依然存在。
不单纯是开发商的问题,地方政府有责任
房产大佬任志强在微博(http://weibo.com)上表示:"房闹表现出的是购房合同的契约问题,但原因却在于政府的违约违法在先。调控是在卖出高价地后限房价,限购买权利,限贷款权利。而高价地一定不是满足首次消费的。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表示,房闹绝非是否遵守契约那么简单。房闹有三种类型:地方政府教唆业主闹,不让开发商降价;开发商教唆业主闹,上演苦肉计;业主自己资产缩水肉痛闹。
财经评论员徐立凡表示,对于"房闹",强调合同的严肃性,强调契约精神理所当然。但是,仅凭契约为防火墙,恐难平息那些愤愤不平的业主们的火气,相信业主们也并非全然没有契约这个概念。制止"房闹",政府部门有必要提醒业主,房子既有投资属性,也有商品属性。从投资的角度讲,赔赚风险就是投资者自己承担,交易对手或政府都没有兜底义务,这是常识。从商品属性讲,决定购房就是认可以当时市场价格支付购买住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