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缴到老死? 深圳社保新规引热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7 10:31 来源: 中国经营网《修订稿》第十三条规定“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引来了深圳市民的热议!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最长累计缴费年限25年”是否真的意味着“缴费缴到老死”?近日,深圳新的社保缴费办法成为市民们广泛议论的话题。
据郑州晚报报道,《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挂出十多天以来,“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这一条规定引起比较大的争议,甚至被指“缴费缴到老死”。
争议:社保修订稿第十三条
争议较大的话题,就是“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这一条规定。
据中国广播网消息,根据深圳市法制办公布的《社保办法(修订稿)》第十三条关于退休人员缴费的规定,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参加医疗保险并且在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的规定如下:2012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在深圳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从2012年开始,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年份每推后一年,在深圳市实际缴费年限就要增加一年,累计缴费年限要增加两年。修订稿规定,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在深圳市实际缴费年限需要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需要满25年。欠款人员退休时不满缴费年限的,要继续缴费到规定的年限。
这条规定第一次把退休医保待遇和缴费年限挂钩,颠覆了过去不管缴费多长时间,退休时都可以不用自己缴费而享受医保待遇的规定。
回应:“社保由15年延长到25年”属误解
据深圳晚报报道,深圳市社保局专门就《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召开说明会,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是根据有关调研报告确定的,测算90%以上的人退休时不用续缴医疗保险;相比于此前的终身缴费制,实际上是一种制度进步。
深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15年相关规定是养老保险的,25年相关规定是医疗保险的,二者不可混淆。
《修订稿》第十三条规定“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引来了深圳市民的热议!
另据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黄险峰表示:“我了解的成都、云南、重庆、山东、甘肃、青海等全国33%左右的地区医保缴费年限是30年以上,包括东莞也是,人家都比深圳早。70%以上的地区规定年限25年以上才不缴费。所以深圳不是先创的,大家也不用紧盯着我们。”
一线城市横向对比
广州日报记者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没有具体划分职工医保缴费“国家规定年限”,全国各地规定都略有不同:
北京:男25年、女20年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广州:15年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累计缴满15年方享受退休待遇。
天津:男25年、女20年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编辑 袁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