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补贴公务员买房受质疑(记者观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2 01:3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史燕君
为了救市,地方政府正在想方设法研究“新政”。比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给予购房补贴、颁布购房奖励政策等。近日,辽宁营口还重新搬出了货币化分房政策,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总共5000万元,由财政全额支付。
对此,国家住建部有关人员说,1998年房改之后,除住房公积金外,便不再有所谓的住房补贴政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的发放都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抵触。
营口“新政”或涉违规
根据媒体报道,按照营口市发布的新方案,截至2012年底,辽宁营口1000余名公务员以及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陆续拿到一笔购房补贴,这个“红包”约为5万元。
上述消息得到了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一位部门负责人的肯定,他表示,营口市确实出台了公务员的房补政策,称货币化分房是国家的政策,每年都有。
据了解,营口市的住房补贴标准及计算公式为:一次性住房补贴额=(370元+4.5元×工龄)×补贴面积×1.05。其中,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基准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70元,年工龄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5元,职工工龄按1995年(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实际工龄计算。
分析人士认为,营口的这项“双规”补贴政策,可谓一石二鸟,不仅解决了一大批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同时达到了救市的目的。有人算了一笔账,假设1000名公务员每户购房100平方米,2012年营口市春季房交会成交均价为4260元/平方米,据此计算,到今年年底,此项政策将拉动营口房地产市场4亿元左右的销售额。
“营口的这一新政应该立即叫停。”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营口市的货币化分房政策就很明显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抵触,它早在很多年前就被叫停了。另一方面,针对公布员这一特殊群体进行货币化分房有失公平,同时也直接反映出该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不透明。
公积金“新政”较为合理
事实上,除了营口以外,今年以来,已经有多个地方政府出台了房地产“新政”试图救市。比如,打响龙年新政第一枪的芜湖市,对于购买新房、二手房全免契税,且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均给予特定补贴,但该政策出台三天后即被叫停。之后,安徽蚌埠、江西南昌、湖北武汉、江苏常州以及山东临沂等多个城市先后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或提高公积金贷款金额,或根据公积金贷款家庭困难程度不同,给予80%至100%的贴息。
再如,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的一年内,该市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将获得房屋合同价款4%-6%的政府奖励。
尹伯成认为,从各地新政方式看,调整公积金是较为合理的方式。“各地出台各种房地产‘新政’,意在刺激购房者的刚性需求,促使房地产市场供需得以平衡。”尹伯成表示,当前的“限购”政策在限制投机性需求的同时也抑制了一部分刚性需求,而各地政策的微调也有利于房地产调控朝着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