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垃圾债启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3 00:5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宋璇
从今天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标志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正式启动。中国版“垃圾债”,经过数月酝酿,走上舞台。
所谓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即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深交所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全价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试点初期,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仅接受投资者“成交申报”指令,不接受“意向申报”和“定价申报”指令。私募债券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由于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的门槛要求,该债券是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充分知悉私募债券风险,依据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独立进行投资判断,自行承担风险。
《试点办法》规定,在深交所备案的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一年(含)以上;并符合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内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可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除此之外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以及经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也可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