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私募债试点单笔交易不低5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3 21:38 来源: 信息时报信息时报综合报道(记者 苏广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即将实施了。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正式发布,这标志着中小企私募债试点正式启动。
《试点办法》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私募债的推出,强化了直接金融与中小微企业有效对接,将为解决中小企融资问题提供新的有效途径,也有望为资本市场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深交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的问答中表示,中小企私募债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全价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试点初期,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仅接受投资者“成交申报”指令,不接受“意向申报”和“定价申报”指令;私募债成交价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自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