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税博弈继续升级 中印未妥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8 02:19 来源: 国际金融报本报记者 黄烨
CFP 图
印度含蓄地威胁:如布鲁塞尔对印度航空公司实施制裁,印度可能禁止欧盟航空公司飞越印度领空
欧盟航空碳税纷争仍在博弈。
在欧盟对中、印10家未提交碳排放数据的航企发出警告后,5月25日,英国《金融时报》称,“印度含蓄地威胁:如布鲁塞尔对印度航空公司实施制裁,印度可能禁止欧盟航空公司飞越印度领空。”
“在当前欧债危机和消费需求放缓抑制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制裁对欧盟和印度都会产生消极影响。”印度民航部部长阿吉特·辛格一面威胁,一面又留有余地地表示,“贸易战不符合任何人的利益。我认为,最终理智将会占上风。”
此前在5月23日举行的2012年中国民航发展论坛上,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也曾公开表示,中国将坚持一贯立场,坚决反对欧盟单边实行碳税政策。
那么,中、印等部分国家与欧盟这场旷日持久的碳排放纷争还会持续多久?到底会不会得到圆满地解决?又会采用何种方法来解决?
中印未妥协
2005年1月1日,欧盟启动碳排放交易体系(ETS),按“交易与限制”的原则,通过每年分配给企业有限的碳排放配额,迫使企业节能减排。对于超过配额的排放,企业只能从碳排放交易市场上去购买,配额没有用掉的企业,则可出售指标。但对于碳排放的交易范围,欧盟并不满足——2008年,欧盟又立法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航空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并于去年3月公布了首个航空业年度碳排放限额:2012年不超过2.13亿吨,2013年起不超过2.09亿吨。
这笔单边征收费用引起了欧盟之外国家和相关航空公司的强烈不满,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相关人士也曾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将遵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下称“中航协”)“不参加欧盟碳市场交易”、“不向欧盟管理成员国提交监测数据”、“不与欧盟谈判交易优惠条件”的“三不”政策,同时禁止以航空碳税为由提高运价或增加收费项目。
然而,莫斯科大会数个月后,欧盟之外20多个国家的高调反对似乎却成了过眼云烟。5月15日,欧盟表示,其把全球航空纳入ETS的计划“取得了第一步进展”——欧盟气候行动专员康妮·赫泽高宣称,约有1200家航空公司按欧盟规定,在3月31日前提交了2011年的飞行数据,其中包括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反对ETS国家的航空公司,仅有8家中国航空公司和两家印度航空公司仍未提交该数据。
“目前有多少国家向欧盟提供了碳排放数据我不清楚,但我们没有提供。”李家祥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ETS中有些规定对全球民航业发展并没有起到一个积极推动的作用。”这也延续了中国一直以来的表态。
事实上,中国的航空公司也将与民航局的观点保持一致。在欧盟航空碳税征收名单之列的一家航空公司新闻发言人此前多次对《国际金融报》表示,“不管事情如何变化,我们都会谨遵国家民航局和中航协等部门的规定。”另有消息显示,海南航空及东方航空相关人士也称,“中国航空公司会统一行动,在欧盟碳税问题上与民航局态度一致,不单独表态,也不单方面与欧盟接触。”
力避贸易战?
值得注意的是,有业内人士对欧盟公布的“99%”的数据提出了质疑。媒体报道称,欧盟在2009年以未能符合二氧化碳指标为由,将约全球4000家(也有说法称是2000家)经营欧洲航线的航空公司纳入禁飞名单,这就是说,提交数据的1200家航空公司仅占总航空公司数量的30%,远未达到欧盟所说的99%。
对此,欧盟始终未对此作出官方解释。而欧洲媒体更愿意报道的是,康妮·赫泽高对外透露,“目前欧盟委员会已经向中国和印度发出了警告信,欧盟国家将会采取惩罚措施。”赫泽高称,“具体的惩罚将由这10家航空公司航班起降地所在的各个欧洲国家实施,各国惩罚的措施也将不同。”
“无非是两种惩罚措施。”一位能源专家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一是对航空公司进行罚款,一是禁止其前往欧盟的业务。”
“但这两者都是损人不利己的举措。”上述专家认为,“这不仅将影响到中国前往欧盟的消费者,也会对中国航空公司,尤其是三大航(东航、国航和南航)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此举可能会让中国和印度打出‘反制’牌,这对受欧债危机影响甚巨的欧洲国家来说,显然将‘雪上加霜’。”
“希望看到中国和欧盟在航空领域有像在贸易领域那样良好的合作,但目前的碳排放问题的确造成了双方很大的冲突。”欧盟航空与国际运输政策司司长马修·鲍德温在中国民航论坛举办期间承认。但鲍德温强调,“我们不打算为此与任何一方打贸易战,这样对各方都不利,惟有相互协作才符合国际航空业未来发展目标。”鲍德温称,欧盟正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特别是希望通过国际民航协会的协调下,中欧双方能达成协议。
“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为避免全方位的贸易战,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与欧盟有关方面的沟通,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有关部门展开交流合作。”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理事、副会长吴钟瑚也多次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强调。
好消息是,有报道称,国际民航组织初步制定了四项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强制抵消航空公司碳排放,比如各国航企在各自国家购买资源减排项目并备案;带有一定创收机制的强制抵消;所有碳排放都可以进行交易;根据一定基准,超过或不足的部分可进行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