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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22条措施促中小企业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8 18:03 来源: 中国财经报

  今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达3.97亿元,增长21.41%

  本报讯 记者王海红 通讯员 王志福报道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着力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引导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培育壮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

  完善财政政策引导激励机制,着力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扩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补偿力度,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微型企业实行差别补助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更多地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低费率贷款担保服务。补充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加快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第二批参股创投公司的运作,继续组织做好中央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工作,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初创期小型微型企业的投入。发挥企业上市扶持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通过考核奖励、费用补助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积极开展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量,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发展。积极创造条件,研究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支持实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着力引导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合理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创新基金支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大力支持种业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应用技术研发和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试验、示范,促进农业科技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进一步创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方式,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方式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支持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和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发展方式转变。扩大省级外贸发展基金规模,支持出口型中小企业从事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中小企业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省级招商招展资金作用,对中小企业到境外参展、市场考察、宣传推介等活动给予补助,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集中资金集约投入,加快培育壮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继续统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本着加大强度、集约投入、竞争择优、重点扶持的原则,选择部分市的重点产业集群进行集中扶持,确保今年如期完成3年对16市轮流扶持一遍的目标任务。完善专家评审和竞争机制,对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财源建设效果好、具有良好成长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引导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财政、银行、担保三方合作机制,通过财政资金带动,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引导作用,统筹建设联结各市和重点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对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拓展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对中小企业素质培训、信息服务、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给予补助或奖励,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对金融机构与小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全省区域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等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浅海滩涂资源费等19项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各部门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期间,对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需求给予费率优惠,对同时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担保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免收投标担保费或给予费率更大优惠。

  据统计,2012年,山东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达3.97亿元,比2011年增长了21.41%,扶持力度明显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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