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现非法卖肾基地 每年百万肾病患者催生黑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11:07 来源: 中国经营网有网友在微博(http://weibo.com)发帖称,杭州长睦锦苑小区里有一个非法肾源供养基地,里面住着一群急切希望卖掉自己肾脏的年轻人。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欠了债需要钱还债、嫌打工赚钱来得慢、没钱买ipone……因为“缺钱”,不断有人走上卖肾的道路。近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杭州长睦锦苑小区里有一个非法肾源供养基地,里面住着一群急切希望卖掉自己肾脏的年轻人,又一宗地下肾交易案浮出水面。
杭州惊现“卖肾基地”
昨天,新蓝网发布报道称,“今天上午,网友@耒牯子谢良兵 在微博上发帖称,杭州有一个非法肾源供养基地,位于江干区临丁路和天都路交接的长睦锦苑里,从外表看一片祥和,但谁都没想到,里面住着一群急切希望卖掉自己肾脏的年轻人。”
据新蓝网报道,在非法肾源供养基地内,1颗健康成年男子的肾,国内统一行价为3.5万元。而在所谓的“卖肾基地”里,住的都是年轻的小伙子,而卖肾的目的则是因有的欠了债需要还,有的因嫌打工赚钱慢等。
在那个位于出租屋的“卖肾基地”中,卖肾者从接头,到体检,再到配型、手术,全程均有人带领。1名微博名为“山姆哥”的网友自称就在杭州的“卖肾基地”,并表示目前“卖肾车间”里有30余名供体,其中3名供体正发往昆明、广州等地下肾脏移植点途中。他在28日上午8点半左右已经报警。
昨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江干”发布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规定,报道所反映团伙行为涉嫌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罪,现已组织分局刑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希望知道非法卖肾情况的群众能积极拨打110,向警方提供线索。”
每年近百万肾病患者催生黑市
据了解,全国每年有近100万名依靠透析维持生命的肾病患者。但过去一年,国内合法进行的肾移植手术还不足4000例,巨大的需求导致地下卖肾中介兴起,搭建非法网络,从中牟取暴利。
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杭州长睦锦苑小区里有一个非法肾源供养基地,里面住着一群急切希望卖掉自己肾脏的年轻人。
据时代周报报道,全国知名肾移植专家、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兼泌尿外科主任何小舟表示:“人体器官移植活体来源主要是患者直系亲属之间进行捐赠,比如父母、夫妻、兄弟姐妹等,在直系亲属自愿供肾的前提下,当地公安机关要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并公证。进行手术的医院在得到这些材料后,进一步对供体进行各项配型、查传染病等移植前期准备。”
但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为不法分子留下了空间。比如,国家明文规定严禁人体器官的买卖,但实际上默认了父母、姐妹、兄弟直系亲属之间人体器官的活体捐献。
然而,由于器官的紧缺,一些病人在等待无果的情况下,其亲属便会出高价购买器官。而一些人瞄准了这一市场高利润,便干起了器官中介的非法勾当。
据济南时报报道,近些年来,一些人体器官交易往往通过网络和黑中介等进行操作,实施手术多集中在无资质、管理松散的私人医院和诊所,中介人、器官供体、医院、器官受体之间形成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
量刑标准过轻致案件频发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件为何层出不穷?一些网友和专家认为,对于贩卖人体器官这一恶劣犯罪行为而言,其量刑标准过低。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赣州市章贡区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傅一波表示,从保护受害人健康以及打击器官买卖地下黑市角度考虑,可以适当考虑加重刑期。
此外,从披露的案件看,绝大多数是供体向警方举报才案发的。在供体与患者、人体器官买卖中介组织不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下,由于供体冒充的是患者亲属身份,因而从医院留存的病历资料中难以查证到供体的真实身份,无法查找供体取证。一些患者或患者亲属出于种种考虑,不愿意配合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这涉及另外一个问题:医院是否要审查活体器官捐献人的相关情况,并对此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于2007年开始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医院进行人体器官移植须登记审查。但在现实中,“外甥给舅妈”、“侄子给婶婶”捐献器官的假冒亲属例子,并不鲜见。南京去年破获的该市第一起贩卖人体器官案中,供体张某通过一张假身份证冒充是患者的表弟,就通过了医院的审查进行了肾移植。南昌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法学教授胡祥福坦言,人体器官交易屡屡得逞,与医院审查不严是分不开的。如果只是审查书面材料,而未进行实地多方调查核实,很容易让犯罪分子钻空子。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对此表示,现有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刑法修正案(八)对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不严的行为,并未作出追责规定。
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杭州长睦锦苑小区里有一个非法肾源供养基地,里面住着一群急切希望卖掉自己肾脏的年轻人。
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江西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潜艇认为,刑法修正案(八)实施才一年,今后或许还会出现新情况,可以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加以解决。
一些办案人员也建议,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以避免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理解不同造成执法标准不一。
胡祥福表示,卫生部与公安部应联合出台相关规定,完善医院与公安部门之间在相关人员身份信息查询方面的联动协作机制。要严格器官移植审查制度,将各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收归省级卫生主管部门。
“要斩断非法买卖人体器官链条,必须要先建立科学的人体器官捐献社会救助体系。”江西省社会学会会长王明美建议,无论是立法,还是制度建设,应进一步明确人体器官捐献程序和补偿机制,增加器官移植的分配公信力和执法力度。
常年研究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的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长秋认为,禁止人体器官买卖需要依赖法律、伦理以及行政调控等多方面的手段,而这些手段必须相互配合,共同在防范人体器官买卖犯罪方面发挥作用。
【编辑:尚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