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一审判决生效 被判无期将赴监狱服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10:45 来源: 中国经营网因赖昌星未提出上诉,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赖昌星一审判决生效,近日,赖昌星将被押送监狱服刑。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5月29日消息,因赖昌星未提出上诉,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赖昌星一审判决生效,近日,赖昌星将被押送监狱服刑。
赖昌星判决生效
据新华网5月29日消息,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5月28日,距一审宣判十天法定上诉期限届满,被告人赖昌星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近日,赖昌星将被押送监狱服刑。2012年5月18日,该院对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一审宣判。
赖昌星一审被判无期
据媒体2012年5月18日报道,5月18日上午,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涉案主犯赖昌星被控走私、行贿一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并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经审查,1991年起赖昌星通过在香港、厦门等地设立公司、建立据点、网罗人员等,形成走私犯罪集团。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赖昌星犯罪集团采取伪报品名、假复出口、闯关等手段,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其他普通货物,案值共计人民币273.9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9.99亿元。为实施走私活动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赖昌星于1991年至1999年间,直接经手或指使犯罪集团成员先后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款、房产、汽车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912.89万元。
据《南方周末》早前报道,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到1999年案发,赖昌星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830亿元,被指控犯下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走私案。1999年赖昌星出逃加拿大,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促成赖昌星的遣返。
2011年7月23日,加拿大有关部门将赖昌星遣返回国。遣返前期,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曾承诺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据《人民日报》早前报道,2007年2月13日,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新闻发布会上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
因赖昌星未提出上诉,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赖昌星一审判决生效,近日,赖昌星将被押送监狱服刑。
2012年2月,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赖昌星犯罪集团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赖昌星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4月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部分群众、国家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参加了旁听。赖昌星的部分亲友也申请参加了旁听。
赖昌星的54年人生
据法制晚报2012年5月18日报道, 出生在福建晋江的赖昌星,今年54岁,在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小时候家里非常穷。虽然小学都没有毕业,文化程度不高,但他却极善钻营。
就是这个在厦门一度呼风唤雨的“赖老板”,通过金钱、女色等手段大肆贿赂腐蚀党政、执法机关的部分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利用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掩护,在厦门关区构建了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手段狡猾的“走私王国”,成为迄今最大的走私案。
经查明,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走私价值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
赖昌星以“红楼”为窝点,把黑手伸向了海关、港监、商检、港务等口岸部门,负有打私职责的公安等执法部门,以及土地管理、税务、银行等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党政机关的一些干部被拉下水后也积极充当了赖昌星的“保护伞”。
1997年,赖昌星为搞房地产,请厦门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赵克明来“红楼”洗桑拿,并特意安排其与卖淫女嫖宿。赖昌星还先后为一些人介绍情妇。如,他出资1000多万元替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包养情妇,并在香港、厦门购买别墅供其姘居。
从厦门海关缉私局和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已依法侦查终结。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此案。
据悉,去年7 月23 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后,厦门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依法对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犯罪开展侦查。
经查证,1996 年至1999 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种设备及其他货物,赖昌星本人或指使、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金额巨大。
因赖昌星未提出上诉,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赖昌星一审判决生效,近日,赖昌星将被押送监狱服刑。
赖昌星本人及其他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侦查工作中,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赖昌星及其他涉案人的合法权益,对赖昌星聘请律师等依法提供条件和做出安排。
厦门远华走私案始末:
1994年 赖昌星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
1999年8月 潜逃加拿大
2000年7月 申请难民身分
2002年6月 首次被拒难民申请
2002年7月 向联邦法院上诉
2004年2月 上诉失败
2005年初 向最高法院上诉
2005年8月 终审驳回难民申请
2006年6月 申请暂缓遣返
2011年7月 乘机回国,被警方逮捕
2012年2月 涉嫌走私行贿被公诉
2012年4月6日 赖昌星案开审
2012年5月18日 赖昌星案宣判,赖昌星被判无期徒刑
2012年5月28日 十天上诉期限届满,赖昌星未上诉,判决生效。(编辑:海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