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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对武定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19:00 来源: 财政部网站

  云南省武定县财政局 李俊

  从2008年起武定县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来,武定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近几年来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走访了部分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他们普遍反映“一事一议”在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一、实践反馈:利民与惠民双赢

  在村组走访,对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大部分群众是认同的,是值得肯定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2011年,武定县着力解决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受益面最广的村内道路硬化、新农村建设、扶贫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抗震安居,文化基础设施、人畜饮水、农村小沼气建设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共实施一事一议项目 110个,其中,普惠制项目80个、增量普惠制项目14个、特惠制示范村5个、省级新农村重点村11个。决算总投资3660.57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567万元,占总投资的 42.8%;村民筹资117.69万元;村民捐资76.72万元;村集体投入571.51万元;社会捐赠99.71万元;村民筹料折资223.36万元;村民投劳16.18万个折资704.18万元;其他财政资金300.4万元。项目覆盖全县11个乡镇59个村(居)委会110个自然村,受益人口6434户26178人。

  通过实施项目,建成村内户外主干道263条90.75千米,支干道524条58千米;排水沟42条0.44千米,桥涵3座;文化活动室15个2180.1平方米,集体公房9个470 平方米,篮球场11个6291 平方米,村民活动场所3428平方米;安全饮水管道4条12.87千米,蓄水坝塘3个20137 立方米;小水窖一个32 立方米;村内水渠4条12.87千米;公厕11座205 平方米,垃圾池12个128 立方米;绿化植树230棵,路灯103盏,墙体亮化26647 平方米;彩绘壁画600 平方米,沼气池37个,太阳能热水器24个。

  2011年,为全面做好 “一事一议”试点工作,武定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克服困难,努力实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尊重农民意愿、依靠农民智慧,积极探索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经验和新方法。采取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财政投入新机制,真正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投入保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实施项目,村容村貌和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二)遏制了“三乱”收费行为

  采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民筹的项目、金额、标准都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根据上级政策集体讨论决定,完全由农民自已当家作主,对未经讨论投票表决而任意向农民摊派、集资或收费,村民均有权拒绝缴纳,这样就从体制上彻底杜绝 “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了农村工作方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农村税费改革后的一个新生事物,顺应了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需求,激活了农民群众投资投劳的主动性,调动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操作过程:困难与困惑同在

  在调研过程中,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当前实施这一制度存在三大困难:

  (一)认识到位难

  一些村的两委班子缺乏凝聚力,进取心不强,对兴办公益事业不关心,认为村民会议难开,不积极主动宣传和贯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上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的指导、服务不够到位,只求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而忽视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的投入。

  (二)组织管理难

  乡村干部不同程度都反映:现在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很多,有的甚至全家在外,所以村里要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议事,参会人数很难达到。在分摊方式上,按政策规定,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筹资按人口筹集,筹劳按劳动力筹集。但在实际执行中缺乏操作性。由于人口异动,人均占有的生产资料不等,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大量转移,土地承包使用权的流转等原因,使得按人口和劳动力筹资筹劳的议事项目有失公平,结果一些村不得不实行按田亩分摊。

  (三)资金运作难

  武定县经济落后,多数农民收入有限,资金收缴困难;在外打工人员往往在春节前后才能回家,资金收缴也较为不便。还有少数未受益农民不愿意交。

  农村“一事一议”政策的初衷是解决村内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资金不出村,项目“一事一议”,设定最高限额,专款专用,其它部门无权调用。但在调查走访过程当中,发现一些干部,甚至是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着困惑:

  困惑一:如何用好、用活、用够政策?一些干部认为,当前农村、农民要办的事情很多,欠帐也很多,所以要用好、用活、用够政策。要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限额提足,要灵活掌握政策

  困惑二:如何理解“有事无事”?上级的政策是有事则议,无事不议。但实践过程中,一些乡村干部说,现在农村事情很多,村村都有事,一块钱也是事,按此理解,每村都该“一事一议”。“一事一议”是个框,什么都往里面装,实际上成了一些基层干部向农民收款提钱的借口,成为今后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

  三、工作对策:引导与规范并举

  (一)加强政策引导

  各级政府包括村级组织必须充分认识“一事一议”的重要性,制定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让农民参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过程,逐步形成都来关心农村公益事业的氛围。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村级组织科学测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案既要切合实际,又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村级组织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一事一议”,并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本年度能够完工结算。

  (二)明确界定范围

  界定范围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重要政策规定,目前、我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主要解决本村范围内的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等集体生产和公益性事业。

  (三)严格把好“五关”

  一是预算关。本着“有事议事、无事不议”的原则,每年年初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当年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预算方案。筹资筹劳标准应严格控制在政策规定的标准之内。二是程序关。“一事一议”筹资方案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经市农监办批准后实施。不按照程序报批的筹资筹劳方案农民有权拒交。三是监管关。所筹资金要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若有节余,应用于以后的公益事业项目。乡镇经管站和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四是决算关。公益事业项目兴办结束后,要核算收支情况,搞好验收结算。五是公开关。村委会要将村民会议表决、明细到户筹资、资金使用及结余、项目建设、上级审核报批等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是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主要途径,解决好“一事一议”难的问题,对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有关部门必须加快“一事一议”立法,用法律形式规定农民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持久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最大限度为农民减负着想,加大支农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关照农村,真正实现农民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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