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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信托骗贷案曝金融掮客淘金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2 00:33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杜丽娟 郝成

  追求“中间人”佣金分成,信托经理铤而走险

  5月30日,正当业内对吉林信托牵涉骗贷背后对应项目竞相猜测时,吉林信托发布公告称,该案牵涉的“吉信·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已经于2012年3月7日清算完毕,且实现了委托人预期收益率。

  吉林信托在上述公告中称:在贷后自查管理中及时发现了项目公司资金流向异常且财务报告有造假疑点等问题,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不过,据接近警方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自查说并不存在。”

  据知情人士透露,出于拓展业务需要,吉林信托经理大量与“中间人”合作,让其为自己拉项目,事成后向“中间人”支付佣金,或由“中间人”向融资方收取财务顾问费,金融掮客由此产生。

  “作为老牌信托,如此重用掮客,且为骗贷所扰,令人诧异。”吉林信托牵涉骗贷消息传出后,业界颇表惊诧,而记者从熟悉吉林信托的人士处获悉,此次事件已导致其产品发行滞缓,监管部门虽未证实已加强监管,但表态已对事件高度关切。

  个案之外,信托圈内金融掮客盛行积聚的风险隐忧,正在变为现实。

  疑有内部配合?

  有熟悉吉林信托的人士称,此事中有吉林信托内部人参与,但吉林信托方面未予证实。

  警方披露信息显示,2011年12月,戴某为偿还李某、陈某等人的1.2亿元欠款,编造项目、利用伪造的财务资料,从吉林信托骗取贷款1.5亿元。

  有熟悉吉林信托的人士称,此事中有吉林信托内部人参与,但吉林信托方面未予证实。“我们会考虑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公告,但目前无可奉告。”就此,吉林信托方面给本报记者回复称。此外,吉林信托长期代理律师徐沛荣称目前该案尚未移交检方。

  据相关资料显示,“吉信·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中的关联方——莱芜市南山石灰石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戴英忠也出现在今年3月一份法院公告中:戴及另外两位自然人及两企业被苏敏和李开峰诉至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牵涉的正是吉林警方透露的民间借贷纠纷。

  公开资料显示,该民间借贷纠纷中与戴英忠同列被告的另两个企业均与南山石灰石存在业务往来。这一信息似乎亦可佐证,记者从接近警方人士获知的前述信息,即“自查说并不存在”。

  而就吉林信托遭遇监管部门关注,以致项目过会和发行放缓传言,其研发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正在调整,也是对前期项目做一梳理,毕竟大的金融环境也在变化。”

  对于这种“调整”,该项目研发人员称主要出于对牵涉房地产项目的慎重,以及与代销方的合作方式上。他同时透露前一个月曾有多次增强内部监管举措,但记者进一步求证在哪些具体方面着力时,对方表示不便细谈。

  另据当地银监局工作人员透露,近期内部会议中有对吉林信托此次事件的讨论,也有声音称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但对其呵护的声音亦不在少数,认为此次事件有“特例”因素,不能反映其运行中存在重大问题。据称后一种看法似乎获得支持。

  佣金分成推动

  信托经理与金融掮客合作的动力来自于:拿到的不仅仅是做成项目的业务提成,更多的是还可以获得中间人的佣金分成。

  吉林信托被金融掮客骗贷一案,或只是行业潜规则的冰山一角。当下金融掮客的盛行,是不是说明当下信托公司找不到项目?

  一位资深信托人士表示,作为一个成熟的信托经理,手上是从来不缺项目,“掮客模式之所以有吸引力,是因为融资活动背后的利益分成”,信托经理通过金融掮客找到的融资项目,一般由信托公司或融资方以顾问费形式付给中间人1%~3%的费用,而后,中间人可能再给信托经理一部分“好处”。“对信托经理来说,拿到的不仅仅是做成项目的业务提成,更多的是还可以获得中间人的佣金分成。”

  也因为存在这样的利益链条,信托经理有着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胆识,果断通过中间人介绍的项目公司,这样的纵容也使得金融掮客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一般公司都是以投资顾问立项,而信贷收紧的前提下,中间人充当了项目池和资金池对接的桥梁。”上述信托人士告诉记者。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除上述给信托经理佣金分成的合作模式,目前市场上,90%的投资公司都和银行、信托、基金等机构有业务往来。根据融资规模大小,收取费用一般为项目资金的1%~5%。对于一些资金缺口在5亿元以内的优质项目,有些实力雄厚的投资公司也会选择直投,以股权入股房企,这时房企的融资成本一般在18%左右,如果涉及保障房项目则融资成本一般在12%~15%之间。

  “从区域看,吉林省是全国金融案件高发区前3名,在此情形下,信托公司对风控措施不严就必然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北京虎杰投资分析师张寅分析道。

  编造项目,伪造财务报表,是一些信托诈骗案核心所在。“金融掮客业务活跃,除了有利可图外,更重要的获得了大量金融机构内部人士的配合,甚至是放纵。一个正常水准的信托经理不应对这样的项目大开一路绿灯。”上述信托人士如是说。

  项目审批隐忧

  为了利益分成,信托经理可能会不顾项目风险强行接获不符合资质的项目,给信托公司和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

  内部人勾结下的金融掮客项目,对信托公司以及投资者都埋下了不少的风险隐患。

  据记者了解,大多数信托公司的业务流程是,前台业务部门接获融资项目后,一般先进行书面调查,主要查看和分析融资方的财务资料,确定项目可行后,再向公司中后台部门申请立项。

  然而,为了提高工作流程,一个项目一旦进入信托公司考核范围内,往往采取几个步骤同时进行的操作方法。比如,前台业务部门核实项目信息时相应做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工作,可以说是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此种情况下,后台部门要否决该项目,往往面临较大阻力,现场调查也可能流于形式。

  “在这种流程监管下,往往会造成信托经理利用职位优势,无视金融掮客提供的项目存在着风险审批不合格,财务报表不完善的情况,而为了所谓的利益分成,不顾项目风险强行接获不合资质的项目。”前述信托人士认为。

  以房地产信托为例,金融掮客在房地产行业的业务主要涉及的项目公司是中小房企,“和大型房企相比,这部分房企的融资能力和偿还能力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在信贷收紧,银根趋紧的政策压力下,更是雪上加霜。”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理事陈宝存向记者坦言。

  在陈宝存看来,中小房企抵押物最有可能就是尚未到手的土地证,而融资的钱主要用于偿还剩余的土地款,“此种情况的风险就是一旦项目销售不能实现回款,后期开发将会停滞,因为没有土地证,建设公司需要垫资,后期变现的难度增加。”

  而作为信托公司来说,如果项目没有相应的抵押担保,后期一旦出现风险,“最坏的就是房地产企业钱用完了,项目烂尾或资金无法回笼,无法还信托钱,信托公司只能自掏腰包进行刚性兑付,虽然信托公司可以宣布项目失败,但是为了继续经营和品牌,信托公司一般会选择自认倒霉,作为投资人来说,一旦信托宣布项目失败,在没有保本收益的情况下,意味着投资失败,钱打水漂。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毕竟没有法律规定明确信托公司必须兑付。”信托人士刘擎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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