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系“血脉”再现易事特冲刺IPO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4 04:29 来源: 现代快报作为国内资本市场上叱咤风云的大鳄,德隆系早在2004年遭遇滑铁卢后就逐渐淡出市场,但在A股扎根极深的它并非完全销声匿迹。继曾经具有德隆系“血脉”的天山生物一个多月前登陆创业板后,另外一家昔日德隆系公司也将冲击创业板。5月31日晚间,证监会公布4家公司的创业板首发申请招股说明书,其中位于东莞的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股份)长达两年多里由德隆控制。
□现代快报记者 刘芳
通过重庆实业 德隆系间接控制易事特
东方集团、扬州易事特科技、何思模、安庆东方、东方集团,从2001年设立至今,易事特股份的控股权绕了一大圈,最终又回到东方集团手中。而在这一圈繁琐的股权变动背后,则暴露了公司曾经的德隆系“血脉”。
2001年6月,公司前身易事特有限成立,实际控制人何思模通过东方集团和扬州易事特电子分别出资108万元和72万元。仅仅三个月后,东方集团和扬州易事特电子就分别将90万元出资额、7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了扬州易事特科技,后者由东方集团持股90%、何思模的儿子何佳持股10%。本次股权转让后,扬州易事特科技和东方集团分别持有易事特有限90%、10%的股权。而从此后的股权变动看,扬州易事特科技的设立是为了重庆实业的入驻。
上述股权转让不到10天,2001年9月28日,东方集团就将持有的易事特有限10%股权作价18万元转让给了重庆实业。当天,东方集团还将持有的易事特科技90%股权作价5652万元也出售给了重庆实业。此次股权完成后,重庆实业直接持有易事特有限10%的股权,通过扬州易事特科技间接持有81%的股权,合计持有易事特有限91%的股权。公开资料显示,1999年6月至2001年,北京中经四通、重庆皇丰实业、上海万浦精细、上海华岳投资通过受让法人股分别成为了重庆实业第一至第四大股东。而上述四股东同受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隆)控制。通过上述四大股东,德隆持有重庆实业47.87%股份,是重庆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德隆投行平台介入
不过,德隆显然不甘心通过重庆实业来间接控制易事特有限。2003年4月,重庆实业将其持有的易事特有限18万元出资额作价173.76万元、持有的扬州易事特科技90%股权作价7055.98万元转让给中企东方,中企东方的成本为7230万元。易事特股份招股说明书透露,中企东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德隆系“三号人物”唐万川,中企东方是德隆控制的企业。而公开资料则显示,中企东方是德隆系的重要投行平台,德隆最擅长的“并购+产业整合+资本市场”企业成长模式就是通过中企东方“输出”的。
2004年,德隆系非法吸储、股市坐庄、挪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等行为东窗事发,德隆系神话灰飞烟灭。当年4月,中企东方将其持有的易事特有限18万元出资额作价18万转让给东方集团,将持有的扬州易事特科技90%股权作价6932万元转让给何思模,合计转让款为6950万元。从2001年9月重庆实业收购易事特有限91%的股权,到2004年4月中企东方退出,德隆控制了易事特有限2年半的时间。
重庆实业被批违规违法信披
从2001年9月以5670万元取得易事特有限91%的股权,到2003年4月以7230万元转让给中企东方,上市公司重庆实业投资易事特有限一年半的时间获得了1560万元的收益,收益率27.5%。虽然收益率尚佳,但却给重庆实业带来了违法违规信披的“恶名”。
根据重庆市证监局下发给重庆实业的限期整改通知显示,重庆实业2003年4月将易事特科技90%的股权转让给中企东方的股权转让协议,仅仅是在当月举行的三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上进行了审议。但实际情况是,易事特科技2002年的净利润为1239万元,占重庆实业合并报告净利润的66.41%。
按照深交所规定,该项重大资产出售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此外,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收购、出售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续信息披露交易实施情况。重庆实业却未持续披露。
此外,重庆实业在公示上述股权转让议案时,只披露了交易时间、当事人和金额,但没有披露交易双方均是德隆控制的关联企业,以及属于关联交易的事实。重庆实业最终因信披存在重大遗漏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