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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欲破产还需先立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13:57 来源: 中国经营网

  高校一旦破产,就读学生何处去?去别的学校,对方未必肯接收;去次一些的学校,学生又不愿意。

  据中国教育在线日前发布的《2012年高招调查报告》显示,近4年全国高考人数下降140万,高考中即放弃报名或考试、放弃志愿填报、放弃报到现象日趋普遍。有专家甚至预测,按此趋势发展,未来十年间我国部分高校将面临破产关门的危机。(中国广播网)

  不过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其实已经有很多高校濒临破产了。据去年一份报告表明,国内地方院校普遍存在债务危机,个别的甚至数以亿计,已经资不抵债。而这种情况实际上自本世纪初的院校合并潮和重建扩张潮开始后就已经存在了,盲目的投资与过大的维护开支早成为拖累二线高校的负担。只不过在扩招的掩盖下,以及国家与地方财政早些年的大量投入缓解下并没有立即大范围彰显出来,但随着生源数量的逐渐减少,高校破产已是很现实的问题。

  例如2007年3月吉林大学就曾自揭家丑,披露了学校贷款近30亿元、经费紧张的现实,向全校师生征集解决学校财务困难的建议。吉林大学发布的校内通知称“2005年起,吉大每年要支付贷款利息多达1.5亿至1.7亿元,学校资金入不敷出的情况日趋严峻。”相信其他各省的地方高校也不会比吉林大学好过到哪里去。

  有学者称,吉大破产危机敲开了公立高校破产之门,近两年来也不断有专家在提及加快高校破产立法的工作,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高校破产危机。但这又谈何容易,笔者认为高校破产法起码有以下几个绕不开的难题待解决。

  首先,是长期以来的高校产权问题。产权归属谁就决定了谁来提出破产,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否则高校一般只拥有对财产的使用权,是没办法自己提出破产保护的。即便负债累累、没有生源、教师罢工,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都只能拖着,没有一了百了的措施。

  其次是高校定位的问题。现在很多高校是事业单位的属性,是没有办法破产的。因此有学者提出“基于公立高校所承担的公共教育服务和为国家培养人才的特殊职能,不宜赋予公立高校的破产能力”。但笔者认为高校破产是迫在眉睫的事,财政是养不活的,倒不如早死早超生。因此尽快在此轮事业单位改革中将高校的定位明确,是高校破产的前提条件。

  高校一旦破产,就读学生何处去?去别的学校,对方未必肯接收;去次一些的学校,学生又不愿意。

  再次还有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现实问题。受属性影响,高校的各类资产清算起来比企业还麻烦。参照上世纪末国企的国有资产大幅流失的教训,我们有必要未雨绸缪,提前堵上资产转移和流失的口子,这也是高校破产法的最主要目的所在。

  最后则是最为困扰教育管理部门的学生问题。高校一旦破产,就读学生何处去?去别的学校,对方未必肯接收;去次一些的学校,学生又不愿意。因此笔者认为我们不妨探讨一种适合中国高校的破产模式,将破产申请到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两到三年,并在负债出现巨大风险的时候提前就停止其招生计划,以保证就读学生的顺利毕业。

  未来十年,高校破产绝对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但在涉及面如此之广,波及社会问题如此之多的情况下,与其再摸着石头过河,到时研究解决,边看边办,绝不如提早下手,立法规定好底线,防止社会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为了避免出现高校破产潮,我们也有必要早早收紧重点高校的招生数量,长期以来恶意扩招带来的是既降低了自己的教育素质,又抢夺了其他高校的生源,得不偿失,早该整顿了。

  王亚煌 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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