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李旭利辩护律师称李犯罪证据不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13:48 来源: 一财网

  李旭利辩护律师称李犯罪证据不足,并建议当庭释放。律师表示,本案之关键在干利用二字的界定。

  "李没有利用未公开信息的动机,李是公募基金行业有名的投资高手,其买入行为更多的是一种专业判断,他在交银施罗德基金抛售银行股很久后才卖出工行和建行的股票,足以证明并非利用未公开信息。"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