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合肥“探路”住宅产业化电梯采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8 20:49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面向电梯生产企业 注重企业综合实力----

  合肥“探路”住宅产业化电梯采购

  本报记者 戎素梅 通讯员 顾庆阳

  对比今年前5个月电梯采购市场的变动情况,记者发现,无论是项目规模还是项目数量,合肥市均再创新高,遥遥领先于绝大多数城市。在采购方式上,合肥也进行了新的尝试,以日前圆满落幕的第三届住博会住宅产业化材料协议供货定点单位(电梯)项目最具典型意义。

  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据悉,2006年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这是国内首个以政府引导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住宅产业化基地。2008年9月,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安徽省住建厅、合肥市人民政府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合肥)住宅产业博览会,取得预期效果。今年,已是该项目的第三次组织实施了。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即招投标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副主任何平向记者介绍道,此次住博会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总预算为4900万元,共采购179台电梯,包括165台客梯、12台货梯和2台扶梯,采购的具体内容包括外购元器件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所需主辅材料的选配、供应等。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经采购人书面申请、监管部门批准,项目现场变更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经过激烈竞争,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以4176万元的优惠价获胜。

  “与前两届住博会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相比,此次招标最大的不同在于仅接受电梯厂家投标,不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同时,售后服务和维保公正也由电梯厂家设在我市的直属分公司负责。”何平指出,此举旨在通过减少流通环节,有效降低围标、串标的风险,进一步节约资金,提高服务质量和维保水平,保证项目从采购“优价”到服务“优质”。

  据了解,前两届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而此次所购电梯的数量、规模大幅增多,考虑到项目各工期的不一致性及价格风险,采购中心决定采用协议供货定点模式的方式,协议期为2年,并要求中标企业在此期间中标产品的单价不得调整。

  优质低价是中标关键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创新评标方法是该项目的另一亮点。该项目要求投标人需为电梯生产厂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又对投标人资格条件作出严格设定,对采购需求的确定则尽可能采取行业通用标准,以确保充分竞争。

  另一方面,该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后,评标办法仍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即两阶段综合评分法。第一阶段为技术标评审,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第三阶段汇总、得出结果。考虑到投标报价的方便,投标人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工程量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该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由于本项目服务周期较长、供货时间不确定,中标企业需具备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任务。”何平表示,激烈的报价竞争中,“优质”、“低价”是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胜出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通力不仅提供了先进的小(无)机房电梯,将原机房内的控制屏、曳引机、限速器等移往井道等处,节约了制造成本和开发商成本,还拿出了极大的优惠价,在首轮报价中便低于另一投标人近500万元,最终报价时又降价近100万元,以大幅优势一举夺魁。

  对住宅产业化材料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是近年来合肥市政府采购实践的不断探索与创新,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的业务范围,也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