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双轨制上的延迟退休无路可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0:59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本报评论员赵民望
人社部释放出的试探气球,遭遇了空前激烈地阻击,公众的不满,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得不就其主导的“退休年龄提高至65岁甚至更晚”的调研,一再进行解释。该部有关负责人19日表示:进行政策研究不代表现行退休年龄规定即将更改。这就是说,公众担忧的“适时推出”至少“不会在近期立刻实施”。
这个最新的表态意在化解公众质疑,同时也有为这场争论画休止符的意图。然而,暂停一个话题的争论并不能让相关问题消失,更何况“延迟退休年龄”引发的公众对于养老制度的非议早已存在。
“延迟退休年龄”并不是人社部今年才有的表述,早在2005年,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进行过此类研究。本月初,人社部就有关问题集中答复网友时明确表示,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该部确认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在该部看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应该说是一种必然趋势。”当然他们也明白:退休年龄的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政策,涉及人口结构、人力资源供求、代际关系、社会保障基金平衡等多方面因素。
尽管如此,人社部表示已经在对退休及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
势在必行的“延迟退休年龄”的行动遭到了强烈的抵制。即便是一次民意探测,结果应当是官方所始料未及的。尽管期间有某些专家站了出来,用若干科学数据来证明“退休年龄不提高养老制度难持续”的危险性,但是公众依然不认同。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已经延长了退休年龄的“国际惯例”,同样也无法说服公众。人口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中国养老金缺口等等都是现实,问题是,急于推出“延迟退休年龄”的动作,与社会保障体系本身的人为缺陷相比,官方的用功实在是本末倒置。
显而易见,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牵扯到体制改革的大事;不单单涉及到不同群体利益的调整,更在于制度性安排上是否平等公平。反对者众多,不仅意味着“延迟退休年龄”不合时宜,而且体现了公众对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焦虑和不安,反对延迟退休年龄不过是“借题发挥”。
就在“延迟退休年龄”陷入全民争议之中,广东连州市93岁老人吕家秀在补缴4万元后参加了社保,由此他可以月领养老金752.49元。这个被称为黑色幽默的新闻,其实就是中国现行养老制度的真实反映。首先,老人属于未参保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过去15年的社保金没人给他交,现在能够一次性补交,主要是政府“社会养老工作成效显著“;其次,93岁了都在补交社保,能否验证“延迟退休年龄”的可行性?第三,将社会养老保险存折发放给老人的那位副市长,显然与老人不属于同一群体。
解读这些信息,不难发现公众不满的所在:我国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其中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个人无须缴纳社保;社会企业单位的统筹制度,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整个工龄以总工资的20%比例来缴纳。于是,一个早已退休的93岁老人却要自己补交才能享受“养老金“,而公务员编制里的官员却可以坐享其成。而且,身份不同,退休金相差数倍。
现行的养老金双轨制的制度安排,维持的就是这样一种社会不公。面对这个最大的社会不公,人社部试图绕过养老金双轨制的根本问题,去迂回实现所谓的“延迟退休年龄”,其目的很难达到。只有当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双轨制的时候,再提延迟退休年龄或许就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