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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察院称陈鸿道“弃保潜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3 00: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广州检察院澄清乌龙事件称对陈鸿道案“终止侦查”系笔误———

  王老吉商标案追踪

  就加多宝集团宣称广州市检察院已撤销陈鸿道涉嫌行贿犯罪案一事,广州市检察院昨日正式发出公告称,广州市检察院在答复信访人通知书中,把“中止侦查”笔误成“终止侦查”,广州市检察院已作补充更正,并将通知书送达代理律师,目前仍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鸿道进行追捕中。

  ■并未对陈鸿道“终止侦查”

  广受关注的王老吉商标纠纷至今仍屡有波澜,而其中的焦点是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加多宝集团母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是否有效。今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然而,6月20日,加多宝集团称收到广州市检察院通知,已对陈鸿道案件“终止侦查”,这引发外界猜测,王老吉商标归属又添变数。

  昨日,广州市检察院对此事作出澄清,称并未对陈鸿道涉嫌行贿犯罪案“终止侦查”,目前仍在对陈鸿道进行追捕中。

  ■陈鸿道2004年下落不明

  广州检察院在公告中进一步披露:2004年6月25日,原广州医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到广州检察院自首,交代其在担任广州医药集团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将“王老吉”商标许可及延长使用过程中,收受被许可人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鸿道贿送的港币300万元。广州市检察院依法对李益民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后移送起诉,业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被告人李益民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行贿人陈鸿道港币300万元,遂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益民有期徒刑15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并交付执行。

  2004年6月,广州市检察院对陈鸿道涉嫌行贿犯罪进行调查,陈鸿道为了延长“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供述贿送港币300万元给李益民,但随后便下落不明。

  ■陈鸿道目前“弃保长期潜逃”

  2004年12月27日,广州市检察院对陈鸿道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边控追捕措施,后广东省公安边防部门将陈鸿道抓捕归案。广州市检察院于2005年10月2日对陈鸿道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随后又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但此后陈鸿道弃保长期潜逃。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1条第一款之规定,广州市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中止侦查,目前仍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鸿道进行追捕中。

  根据公开资料,陈鸿道出生于广东东莞市长安镇,早年在宏远批发市场从事批发生意,后到香港寻求发展。1995年以加多宝公司的名义,从广药集团取得红色易拉罐装王老吉凉茶在内地的独家经营权,并迅速获得成功。行贿案发后,陈鸿道潜逃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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