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云南将推出五大举措 鼓励民资进入金融领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5 06:36 来源: 金融时报

  苏丽霞

  本报讯 记者苏丽霞通讯员伍芳报道记者日前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传推进会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云南将采取五大举措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一是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的领域。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没有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重点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文化产业、社会事业、商贸流通等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壮大。

  二是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领域。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参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鼓励民间资本按照集约化发展、地域适当集中的原则,规模化、批量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三是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落实国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等政策,按照《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方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小额贷款公司。

  四是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公司制、合伙制的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股权类投资企业,开展专业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

  五是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其他金融活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创办融资担保公司、产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资信调查与评估公司、典当拍卖及会计师事务所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参与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改制重组。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