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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收入连续3年低于1000万元退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8:32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

  

主营收入连续3年低于1000万元退市

  晶报讯 昨日下午,沪深交易分别发布了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上交所发布《关于完善上交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的通知》称,此次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在总结已有的上市公司退市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方案新增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市场交易、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等五项退市指标,并对恢复上市要求作出七点要求,缺一皆不受理其恢复上市申请;方案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风险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机制的安排。

  深交所昨日就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正式发布进行说明,并发布《关于完善深交所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方案的通知》。深交所新增及变更的退市标准如下:一是净资产为负值;二是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三是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四是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五是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六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七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此外,还将B股累计成交量纳入退市制度范畴。针对以往股市中“劣币驱逐良币”、“壳资源”炒作等现象,《方案》在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设立更细致、更具体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遏制绩差公司股票炒作行为。(新华网)

  新退市制度是一个正常的制度建设,所以对A股市场无所谓利好或者利空,但从长期来看,对股市的稳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

  ●沪深交易所退市制度调整要点

  1.将净资产指标的退市考量年限由原定2年改为3年;即连续3年净资产为负将予以退市风险警示。

  2.将营业收入指标的退市期间由原定4年改为3年;即连续3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将予以退市风险警示。

  3.增加因追溯重述导致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4.增加B股的股票交易量和股票收盘价指标

  ●沪深风险警示和退市后续安排存差异

  在风险警示方面,沪市通过设置风险警示板以及退市风险警示的*ST标识向投资者警示风险;深市通过设置退市风险警示的*ST标识进行相关公司的风险警示。在退市后续安排方面,沪市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并申请将其股票转入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也可以申请将其股票转入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而深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可以选择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外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

  □链接

  谁会是退市第一股?

  退市新规规定,上市公司营收连续3年低于1000万,给予退市处理。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有四只股票在过去三年连续三年营收均低于1000万元,如果其2012年营收再次于1000万元,就将触发退市红线。

  上交所: ST博信、ST博元 、东方银星、*ST金泰

  深交所:*ST广夏 、*ST盛润A 、ST当代、*ST科健

  除此以外,方案将征求意见中的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退市标准修改为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退市。按此条件,沪深两市有*ST宏盛、*ST中华A、ST东盛等41只股票退市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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