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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敢“审”更要督“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22:12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武文静报道

  一份备受关注的审计工作报告于近日“新鲜出炉”。

  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作了《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简称“审计报告”)。一方面,审计报告所披露的问题层出不穷,另一方面,能否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改,同样考验着政府的监管智慧。

  不审不知道,一审吓一跳。审计报告所披露的问题令人咂舌:49个中央部门单位存在问题;宝钢鞍钢武钢违规产能占总量17%;近30亿元保障房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财政部“独揽”政府采购存在监管漏洞;重大违规问题中“一把手”腐败现象突出……

  “审计报告以开诚布公、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计了去年中央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执行情况,对我国完善各项制度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中,保障房资金挪用及地方财政来源的审计最引人关注。”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薛胜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审计是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完善国家治理的“免疫系统”,审计部门是公共财政的“卫士”。和往年相比,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很多内容直指改革的深水区和敏感区。但中央公共财政预算不够细化、个别部门挤占挪用预算资金、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等老大难问题依旧榜上有名。审计报告陷入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怪圈。

  “个别部门违规行为屡次出现反映了我国监管体制的漏洞:一是监管单位不清,监管项目不明,监管方式不详,监管力度不够;二是监而不管,管而不治,治而不严,严而不细;三是个别部门权力突出,监管机构依附行政。”薛胜文说。

  事实上,不仅仅是政府部门,中央企业也是如此。每次审计署公布审计结果的时候,一些政府部门和中央企业都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积极整改”,但下一年却还是我行我素。屡批不改似乎成了不少政府部门和中央企业的一种“习惯”。

  “央企的资金使用违规违法的成本很低,年年审计实际上只能是给央企挠挠痒,根本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陈和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

  在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看来,问题反复出现的关键在于处罚力度不够。问题的性质一般分为违纪、违法及制度不健全所致,首先应该对过错定性,对于前两种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不能把什么问题都放入“改革”这个大箩筐。

  当然,审计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查出越来越多的问题,而是通过揭示问题,找到问题产生的根源,减少问题发生的几率。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是对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大考验。也有专家表示,审计只是监督形式的一种,还需与其他日常监督形式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更大作用。

  薛胜文建议,首先,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明确各监管部门责任,严禁相互推诿;其次,实施连带惩罚机制,严惩违法违规部门工作人员,并追究监管部门连带责任;再其次,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严禁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严查部门之间不良接触;最后,建立人民监督体制,鼓励人民监督政府,保障人民监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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