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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门”并非无药可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07:36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 张绪才

  山东富康制药有限公司污染问题被曝光——多年来,这家全国最大溴化物生产企业将提取溴素后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出。媒体就此事采访当地环保局时,工作人员不仅默认且对此表现“相当平静”,而富康药业的一位工作人员更进一步强调:“溴素企业都是这样排放的。”

  (据《第一财经日报》)

  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造成环境污染,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危害,这样的“污染门”屡屡被媒体曝光,一次次刺痛着公众的神经。问题如此显见,各方吁请不止,而“污染门”始终是关不上——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值得探究。

  让工业污水变成符合排放标准的水排出,据说工序复杂难度大,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恐怕正是如此,一些企业为了利益最大化,就不顾直接排污造成的危害,侥幸地将工业污水直接排放。偶尔被相关部门发现了,或许会被罚点款,没被发现,企业就能节省大大的一笔资金。这是其一。

  其二,纵然排污被罚,罚金大多是点到为止。据媒体报道,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对去年国控企业超标排污行为进行通报:46家国控企业共出现199次(项)超标排污行为,累计罚款291.7215万元。平均每次(项)超标排污被罚不过是1万元多点。处罚如此之轻,其趋利避害,企业自然就会选择“宁愿被罚,不愿整改”。

  其三,由于赢利企业能够给地方领导带来政绩,对地方税收做出贡献,同时又能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所以,在发展是硬道理的“挡箭牌”下,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对污染企业持“宽容”态度,甚至充当“遮阳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相关部门呢,由于一些“潜规则”的存在,对企业排污表现“相当平静”。有政府“宽容”、部门“默认”,“污染门”如何关得上?

  笔者以为,关上“污染门”,一要靠政府的作为,转变观念、收起“遮阳伞”。二是企业要自觉自律,全面践行社会责任。三是执法机关应严格依法办事,该重罚的重罚,该追责的追责,不手软、不“淡定”。当形成了政府“开路”,企业“自律”,执法“断后”三位一体的良性格局后,关上“污染门”才有希望。

  

“污染门”并非无药可治

  司海英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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