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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县级医院推行一调一减一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23:27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李卫斌报道

  自去年12月1日起,浙江省正式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6月28日,浙江省公立医院的改革又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浙江省首批29个试点县已全部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共涉及县级公立医院132家,占到了全省县(市)数量的一半。

  浙江省本次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是通过“一调一减一补”,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一调”,即调整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现下,医院依赖于药品的加成收入维持运行,“以药养医”的体制成了普遍现象。相对应的,医疗劳务收费价格却远远低于实际的成本。如何平稳调整价格结构,成了医院改革的难题。浙江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经省物价局批准,适当调整了医疗服务收费的标准。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涉及诊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等。

  以宁波试点的县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以及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收费标准为门诊10元/人次,急诊为12元/人次,专家门诊另行加收。住院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以及现有的住院诊查费,收费标准为15元/床日。治疗费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40%。手术费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50%。护理费项目,等级护理由原来的7~8元/床日调整为20元/床日。床位费项目,适当上调,以3人间病房为例,由原来的30元/床日调整为40元/床日。

  “一减”,就是减少药品费用。原先,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经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后,销售费用在进价基础上有15%左右的加成。改革后,在开展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中,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通过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余新乐表示:“按2011年数据测算,预计可减少药费3.7亿元。”

  “一补”,即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本次改革特别加大了政府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和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产生的费用,均被纳入财政投入和补助的范围。

  浙江省自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以来成效显著。数据显示,2012年一季度,试点县(市)门诊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期下降5.76%,住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上年同期下降8.27%,而门诊医疗服务费用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7.09%,住院医疗服务费用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1.37%,医疗收入“含金量”提升。同时,医院大处方现象也得到了遏制,试点县(市)一季度的门诊均次费用下降3.39%,住院均次费用也得到平稳控制。

  据悉,浙江省下一步将督促全省其他县(市)及有县级医院的区,加强方案制订和调价测算工作,推进嘉兴、绍兴、舟山、衢州市以及其他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完成部分省级医院基础测算的基础上,着手研究省级公立医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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