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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价格机制市场化民资方能真正涉足能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03:20 来源: 新京报

  能源经济学者、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近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新36条”实施意见一些条文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他认为,政府更应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市场价格机制,让国企回归企业的本质,划清与政府职能的区别。

  新36条很多地方值得肯定

  新京报:截至目前,在能源领域国土资源部、电监会、国家能源局都已出台了“新36条”实施意见,对于这些意见,您如何评价?

  林伯强:目前来看,有很多地方值得肯定。虽然有人评价说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在能源管理职能上还不够权威,但可看到各部门都在自身力所能及的方面制定了细则。

  例如电监会提出了要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推进输配分开。国家能源局也在实施意见中非常明确指出了哪些领域是民间资本可以进入的。但是今后这些实施意见究竟实施效果如何还很难说。

  政策应有连续性

  新京报:如何看今后的实施效果?是不是还是缺少实施细则?

  林伯强:不仅是一些条文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更关键的问题是要从根本上打消民资进入能源行业的疑虑。这些实施意见对于如何保障民间资本的产权并没有提及。而这在此前民资进入煤炭开发时是出现过的,近几年的行业整顿中很多民资被清理出来。

  政府出台政策要有连续性,不能今天出台一个政策鼓励进入,后面又出台一个产业政策要求退出。

  目前能源领域的很多问题并不是靠出台几个实施意见可以解决的,更核心的问题在于能源行业的大环境,不论是电力还是石油,国内都没有形成市场价格机制,这也就使得民资进入这些领域时没办法获利。

  建立市场机制是前提

  新京报:一些民营油企对石油领域最感兴趣的是成品油下游销售,但实施意见并未涉及这些领域?

  林伯强:在目前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现状下,有时候国内外成品油价差很大,对于民营油企而言这意味着很大的利润空间,而且几乎没有任何风险。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相对滞后,滞后造成了国内成品油价有时会比国外高有时则会比国外低。一旦可以让民营油企自由进入,有可能出现油价低的时候民营企业不进口,等高的时候再进口的局面。对于中石油、中石化而言,由于都是国有企业,不管炼油亏损与否都要保持进口保持国内供应。

  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完全放开给民营进口权,可能会受到很大的阻力。可能只有在国内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的前提下,民营企业自由进口成品油才可能得到100%的支持。

  新京报:如何才能让民间资本真正进入能源领域?

  林伯强:在目前市场机制还没完全建立的情况下,政府对国有企业有需求,比如说要求电价不能涨,油价上调不能到位,这些若是民营企业,政府是无法要求的。

  但若一直这么走下去,企业低效运转也是不行的,必须要让民资进来。

  而在一些下游领域,由于国有企业在上游做了贡献,例如炼油亏损,因此要求放开下游,例如开放成品油进口,让民间资本做只赚钱的买卖,国企也不愿意。

  其实政府最根本的是要为企业创造公平、平等的环境,政府要有意识地去做这些事。

  一方面要建立市场价格机制,在国企方面,要让它回归企业的本质,划清与政府职能的区别,该企业做的让企业做,该政府做的让政府来承担。另外要消除歧视,民间资本在融资、进口、市场等各方面是否与国企有同等待遇。

  新京报记者 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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