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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两老鼠仓案移至公安 一起或为李旭利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8 03:43 来源: 东方早报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2011年上半年证券稽查执法情况综述》,介绍了上半年打击证券内幕交易、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早报讯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2011年上半年证券稽查执法情况综述》,介绍了上半年打击证券内幕交易、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内容,上半年,证监会对1起基金经理老鼠仓案做出了行政处罚,并将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所谓“老鼠仓”,是指庄家在以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或者亲友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或者关系仓位率先卖出获利的行为。

  2009年2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将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老鼠仓”行为定义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而情节严重的依照“内幕交易罪”的规定处罚。

  在稍早之前,前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总监李旭利已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上海警方依法予以逮捕。

  证监会昨日称,上半年共新增内幕交易案件45起,同比下降26.2%,环比下降42.3%,证券内幕交易多发势头得到遏制。

  内幕交易案环比降逾四成

  根据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情况综述,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共受理案件线索124起;新增案件调查83起(含非正式调查47起),其中内幕交易案45起、市场操纵案7起、信息披露违规案7起、其他类型案件24起;完成案件调查105起(含非正式调查57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起;收缴罚没款4691万元,完成跨境执法协作案件12起。

  所谓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市场操纵则是指个人或机构背离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关系原则,人为地操纵证券价格,以引诱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牟取私利的行为。

  证监会称,上半年共完成内幕交易案件调查62起,对3起内幕交易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7起内幕交易案件及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前期移送公安机关的天山纺织(000813)内幕交易案、中山公用(000685)内幕交易案等大要案,法院在上半年陆续开庭审理或做出刑事判决。

  此外,证监会还称,上半年,调查市场操纵案件7起,对3起短线操纵和“抢帽子”操纵案件做出了行政处罚,并积极推动涉嫌犯罪的市场操纵案件的刑事追责。

  证监会认为:“从执法效果上看,经过持续不断的查处和打击,上半年新增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25.9%,尤其是内幕交易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其中一起为李旭利案?

  对于市场关注的上半年两起被移交司法机关的“老鼠仓”案,证监会未披露更多信息。不过,最新的消息显示,8月份上海警方对前交银施罗德前投资总监李旭利进行了逮捕。

  此前,上海基金同业公会今年6月在其官网披露了两则信息,一则是关于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微博)公司前基金经理黄林的行政处罚,另一起则是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微博)公司基金经理许春茂被移交司法机关。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黄林的内部交易甚至亏损了5.4万元。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黄林在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任中国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所掌握的基金投资决策重要信息,操作其控制的汉唐证券上海武进路营业部(现信达证券上海四川北路营业部)荆某账户,先于或同步于自己管理的中国收益基金买入并先于或同步于该基金卖出相同个股,涉及宁波华翔等8只股票,亏损5.4万元。

  最终,证监会对黄林作出了取消从业资格,并处罚30万元罚款。

  被移交司法机关的许春茂则通过内幕交易获取了巨额利益。上海基金同业公会披露的信息称,许春茂于2006年7月9日起在光大保德信红利基金任基金经理,并于2009年3月4日起同时担任光大保德信均衡基金基金经理。在任职基金经理期间,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本人操作或指使他人操作相关证券账户,持续以先于、同步于或稍后于基金买卖相关个股的方式牟取巨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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