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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听证责任归属仍是争议焦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7 01:1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消费者面对“只修不换”无能为力

  刘霞

  经过数次讨论、酝酿七年的汽车产品“三包”规定,再次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虽距离最终出台又近一步,但消费者、汽车制造商、经销商等各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于问题车辆的处理仍存在分歧。而各方利益纠葛恐将汽车“三包”继续拖向“难产”的境地。

  昨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对汽车“三包”政策进行首次立法听证,包括8名消费者代表,丰田、现代、长城、东风、大众5家汽车生产企业代表,以及汽修公司及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会代表等近20人参与其中。

  与2004年征求意见时不同,汽车制造商对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异议并不大,大多表示支持,“希望规范细化、尽快实施”的意见居多。

  而由于规定中仍然明确了家用车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进而参加听证会的汽车经销商代表普遍认为,经销商承担责任过多,应该将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的责任进一步明确。

  消费者代表则认为,规定应完善一些具体细则,以防制造商、经销商钻空子。“30天退换,时间太短,应考虑按照公里数,5000~8000公里内退换比较合理。”消费者李红旗在听证会上表示。

  汽车“三包”从七年前便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但直到目前,仍处于酝酿阶段,这对于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亿辆、去年汽车投诉已超过2万件(同比增长51.1%)的中国汽车市场来说,并不正常。

  一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为何征求意见七年未果?业内人士坦言,一方面制造商和经销商利益纠葛难平,另一方面缺乏权威检测机构和监管机制,消费者维权“无门”。

  最初“三包”出台最大阻力是汽车制造商。据《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记者侧面了解,有关部门的确对刚起步的中国汽车工业比较担忧,这是“三包”迟迟不出台的原因之一。

  不仅如此,由于目前国内的汽车鉴定机构数量不多、费用高昂且程序复杂,当汽车发生质量问题时,“裁判”角色由谁来充当,始终是争论的焦点。

  而争议最大、始终难达成共识的莫过于“三包”责任的归属。2004年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作为渠道商,在资金链本已十分脆弱的情况下,还要额外承担产品质量风险,似乎有些委屈。“经销商夹在厂商和消费者中间地位被动,《规定》应该将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的责任进行明确,确定为生产质量问题的,应由生产厂家承担主要责任,经销商配合的相关责任也要明确规定。”在昨日的听证会上,全国工商联代表韩峰如是说。

  经销商的极力反对,是“三包”遭遇阻力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三包”难产,最终苦的是广大消费者。

  被自己的爱车折磨了三年的杭姓消费者,一直为维权不懈努力,但得到的答复始终是:自己掏钱修车。

  2008年9月,杭先生在西安华兴时代别克4S店昆明路店购入通用别克君越08款(手自一体6速)轿车,半年后,车控电脑出现问题,4S店进行了更换。

  今年7月,他开车去青海西宁,车辆在时速到80公里时感觉发动机突然动力性不足,第二天4S店检查结果显示,变速箱报废,齿轮、摩擦片、油泵、缸体都坏了。而换变速箱总成要花差不多5万元。

  而杭先生称,该车问题频出,保修期内后备箱锁坏过、行驶4万公里时刹车盘就有凹槽、车灯频坏……上海通用公司客服人员给杭先生的答复是,超过保修期,一概自己掏钱修。

  记者在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车主论坛”中几乎全部是消费者反映汽车质量问题的帖子,问题大多集中在发生质量问题后,消费者遭遇厂商拒绝换车、召回的现状。

  昨日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李红旗便直言,消费者面对“只修不换”无能为力,“与国外相比,很多车型花了比国外更贵的价钱,获得的权利却不及国外的一半。”

  据记者了解,美国专门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柠檬法”便规定,新车维修超过四次可无条件退款。

  而即便这次征求意见的《规定》,仍存在不少欠缺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北京亚运村车市副总经理颜景辉告诉本报,刚刚公布的意见稿仍规定“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两年或4万公里”,而如今一些厂家的保修承诺已经达到“5年或15万公里”,需要与时俱进。

  另外,除了责任认定方需要更为合理的明确之外,诸如什么是“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等语句,仍是难以服众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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