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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尚难建立地方自行发债机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31 13:47 来源: 财经网

  【财经网专稿】 记者 鲍喆 1月31日,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在天则所2011第4季度宏观经济报告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沪、浙、粤、深自行发债试点并不等于自主发债,尽管地方自行发债有可能会增加对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督,但恐怕很难建立相应机制。

  2011年10月20日,财政部宣布,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个地方进行自行发债试点。张曙光指出,从中央代地方发债到地方自行发债是财政改革的一个突破和进步。因为,地方作为一级独立财政,应当有独立的设税权和发债权,以便自求财政收支平衡。过去虽然不让地方发债,但所有地方都在举债,一万多家地方融资平台就在经营地方债务,其中的问题不少。而地方自行发债,一方面增大了地方自主财力,另一方面也了增强了地方的自主意识,同时有可能加剧中央和地方、地方与地方的竞争。

  他表示,自行发债不等于自主发债——现行办法规定,发债总额一定,如上海71亿元,广东(不含深圳)67亿元;实行年度发行限额管理,当年有效;发行的是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债券;期限为3年和5年,各占发债规模的50%;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现行办法的首要目的不在于建立起一套地方发行债券的制度规则,而在于解决地方资金紧张问题。”张曙光解释说,“比如,各地的债务使用方案先报本省(市)政府审批,再报财政部审批,地方人大一直缺位,连个橡皮图章也不盖。再如,现行发债依赖的是中央信用,所以也得由中央兜底,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地方政府无破产之虞。还如,发行地方债券本身是通过市场对地方政府形成约束,因为债券价格的起伏波动反映了政府的行政能力和行政绩效,从而影响到辖区居民对政府的信用度,进而影响到下一次选票的归属。我们没有这样的机制。允许地方自行发债有可能增大对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督,但能否建立这样的机制,我看很难。”

  他进而表示,在发债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一旦放开,能不能控制得住也是个问题。因而,此举有可能增大政府债务风险。这是值得特别关注的问题。因为在现行体制下,地方政府的投资饥渴是无法抑制的,地方政府钱不少,但没有一个地方不缺钱的,而地方发债机制中最大的问题是偿还资金的保证问题,包括担保和抵押问题。据2012年审计署第1号审计令,历经半年多的整改,去年审计中总额约5300亿元的“问题”地方政府性债务,整改到位率不到49%,而2012-2014年将分别有1.8、1.2和1万亿元的地方债务集中到期,偿还资金尚无着落。因为不少地方债务的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很大。据中国指数研究院、中原地产、世联地产等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130个城市的土地出让金1.86万亿元,同比减少13%,加上未统计的城市,约2.4万亿元,减收5000亿元。今年地价有可能继续下跌。还债资金如何筹集还是个问题。此外,中央债务也不小,尽管4万亿投资中1.12万亿落入铁路,但铁道部负债高达2万亿元,现在还要增发政府担保债券。中国潜藏着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债务危机。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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