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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人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权 后者坚称商标没问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1 10:54 来源: 竞报
飞人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权后者坚称商标没问题

  文/ 杨霄霄 杨萌

  有望成为A股首家体育概念股的“乔丹体育”在上市前夕遇到了大麻烦。几天前,美国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宣布:已经向中国法院起诉“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姓名权。迈克尔·乔丹表示对“乔丹体育”甚至侵犯他两个孩子的名字,深感失望。

  据媒体报道,由于乔丹在中国并未唯一指定性,迈克尔·乔丹的乔丹在美国只是姓,没有特指某个人,所以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不成立。北京法院将不受理迈克尔·乔丹诉讼中国乔丹体育的名义侵权案。

  据悉,篮球飞人迈克尔·乔丹方面又转向上海起诉。

  北京时间2月23日凌晨,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已经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姓名权。

  日前,一段“飞人乔丹正式起诉中国乔丹体育公司”的视频在网络中蹿红,镜头前的迈克尔·乔丹满怀失望之情的表示自己将起诉中国乔丹体育。“在我作为职业篮球运动员和从事商业活动的过程中,我为建立个人形象及品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并为以我的名字和形象为标志的运动鞋和运动服品牌而深感自豪。”乔丹说,“当我了解到有其他企业未经我许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号码23号,甚至试图利用我孩子的名字开展商业活动,我感到非常失望。我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保护我所拥有的姓名权及品牌。”

  乔丹表示,中国的消费者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一样,在购买服装、鞋子时都有众多的选择。而他则认为消费者对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具有知情权。“这项诉讼的目的不在于经济诉求,而是旨在对我姓名权的保护,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我计划将诉讼有可能得到的任何经济赔偿用于发展中国的篮球事业。”

  走在城市的街头,很容易看到“乔丹体育”的专卖店,红色背景板,一个拿球的运动员身影,给人印象深刻。如果现在告诉你,这个“乔丹体育”和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没有任何关联,你是头一回听说吗?事实上,很多消费者直到乔丹起诉才恍然大悟:原来顶着“中国驰名商标”头衔的乔丹体育,原来跟飞人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迈克尔·乔丹本人已经委托了中国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起诉,其起诉内容包括以下几个内容:要求法院确立乔丹体育停止这种侵权行为;澄清该公司品牌和迈克尔·乔丹本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乔丹体育需赔偿精神损害费。而迈克尔·乔丹的代理方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康乂称,按照民诉法规定,诉讼估计将在一周后立案,“我们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赔偿,大概在几千万元人民币。”乔丹称无意使乔丹体育倒闭。

  对于乔丹的声讨,中国乔丹体育在第一时间回应,坚持认为自己注册的商标跟飞人没什么关系。

  2月23日,处于风口浪尖的乔丹体育发表公开声明称:1、我公司对此事件高度关注。但截至2月23日午间,我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2、中文“乔丹”是我公司依照中国法律申请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行为受我国法律保护。3、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崇尚体育精神,在诚信经营企业的同时,曾持续倾力支持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

  2月26日晚间,乔丹体育在其官网上再次发布公告,称乔丹体育仍未收到国内外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乔丹体育自2000年6月起即开始使用中文‘乔丹’作为公司商号,使用中文‘乔丹’及图形等作为注册商标,在过去12年中,出于维护知识产权、品牌拓展等原因,乔丹体育还先后注册了100余件并未使用的防御性商标。”

  此外,公告中还表示“乔丹体育依中国法律对企业名称享有专用权,对中文‘乔丹’等注册商标亦享有商标专用权,该等权利均受中国法律保护。中文‘乔丹’及图形商标分别于2005及2009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已经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

  乔丹体育表示,自公司成立至2012年2月22日,“飞人”乔丹从未就其姓名及中文“乔丹”注册商标事宜向公司提出过异议或进行过接触,乔丹体育也始终注意在各种场合表明与“飞人”乔丹无直接关系,并强调和“飞人”乔丹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活动。不过,虽“乔丹体育”声称与飞人无瓜葛,却又连续注册了以迈克尔·乔丹两个儿子“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命名的子商标,此举实在令人费解。而随着案情的传播,目前已开始有消费者表示要起诉乔丹体育误导和欺诈,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十年前注册的品牌,为什么现在才提出诉讼请求?飞人方面表示,乔丹是近期才知道乔丹体育的侵权有这么严重。

  据迈克尔·乔丹的代理律师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康乂介绍说,迈克尔·乔丹初次与他们联系,是在去年的12月份前后。康乂表示,乔丹是近期才了解到“乔丹体育”未经他同意使用他姓名侵权的情况。“特别是他了解到“乔丹体育”把他两个孩子的名字注册成了商标,而且把他在芝加哥公牛队效力时候的球衣的号码也注册成了商标,那么这些行为都极大的伤害了乔丹先生和他家人的感情。所以他了解到这个情况,就直接决定起诉了。”

  实际上,2002年及2007年,与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长期合作关系的耐克公司曾针对乔丹体育申请注册八项防御性商标提出过异议和复审,被商标评审委员会一一驳回了。当时的裁定认为:“运动员迈克尔乔丹仅在篮球运动领域里具有一定知名度,但‘乔丹’为英美普通姓氏,‘乔丹’并不与运动员迈克尔乔丹具有唯一对应关系。”

  美国乔丹和中国乔丹到底是什么关系呢?相信在乔丹状告乔丹之前,就有不少消费者对此产生疑问。其实,对于喜欢NBA、喜欢打篮球的消费者来说,“乔丹牌(Air Jordan)”绝对耳熟能详。这个品牌的起源是耐克(Nike)公司为乔丹设计的系列签名鞋。后来Nike把这条生产线从自己的厂家分出来,成立了子公司专门叫做“乔丹牌”。毫无疑问,这个是经过飞人授权的“正品”。

  而中国 “乔丹体育(Qiaodan)”,总部坐落在有着“中国鞋都”之称的福建省晋江市,其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市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一直到2000年,才正式更名为“乔丹体育”。乔丹体育方面坚持认为,他们的品牌和美国乔丹是不一样的,根本就没有一个所谓侵权不侵权的问题。“我们是中国字的乔丹,中国拼音的qiaodan,美国乔丹 那是MichaelJordan,跟我们是不一样的。”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国乔丹极力撇开与美国乔丹的关系,但Air Jordan的标识为飞人腾空而起双腿张开手臂上举持球做扣篮状,黑色;而Qiaodan的标识为飞人双腿蜷曲手臂微微上举持球做跳跃状,红色。相信这并不只是巧合。

飞人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权后者坚称商标没问题

  从目前看来,这场“乔丹”商标纠纷的影响还未传导至销售终端,但眼下,最直接的影响便是乔丹体育可能面临IPO(首次公开募股)暂缓的问题。

  眼下,乔丹体育正在为上市全力准备着。而这时候乔丹的诉讼,对于他们无疑是个严重的打击。

  去年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通过了乔丹体育的首发上市申请,招股申报书披露:“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不存在对应关系。

  如果翻看一下当时乔丹体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提示风险因素的章节里,第一个就讲到了商标权的风险。当然,它已经澄清自己和迈克尔·乔丹先生本人没有任何合作,也不存在什么关系。但是迈克尔·乔丹的代理律师康乂表示,他们已经掌握了乔丹体育利用这种微妙关系进行产品宣传的大量证据:

  根据我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应“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注册商标本身没有错,但如果寄希望于注册一个所谓的名词可以暴富,就肯定是错误的。”

  对于乔丹状告乔丹体育一案的未来走势,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杨子洋。他认为乔丹体育确有侵犯乔丹姓名权,以及误导中国消费者之嫌。

  杨律师表示,NBA巨星乔丹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他职业篮球生涯开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了九十年代时已享誉全球,我们大家都看乔丹的比赛,即使是在他退役后仍是无数人的偶像,乔丹代表着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一个时代。

  “当我第一次听说乔丹牌运动产品时,第一印象就是个美国的品牌,极有可能跟李宁品牌一样是乔丹本人所创的运动品牌。随着日后了解才得知,该品牌却是我国本土的品牌。这一点足以说明正常人的思维模式可以直接将乔丹运动品牌与迈克尔乔丹画上等号。”因此,杨律师认为,乔丹体育未经乔丹本人许可使用了其姓名作为其商号和商标,是欠妥的,利用其名人的影响力从而提升自己品牌、自己公司的知名度从事商业活动,无疑是对乔丹姓名权的一种侵权。

  “此外,乔丹体育公司不论是其公司名称还是注册商标,都会让人不禁联想到美国著名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容易造成公众对乔丹体育品牌与运动明星乔丹直接画上等号,就像李宁与李宁体育用品的概念一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傍名人”用于提高商品的知名度,这一点是与商标法的立法目的也是相违背的。”

  最后,杨律师表示,注册商标本身没有错,但如果寄希望于注册一个所谓的名词可以暴富,就肯定是错误的。“商标的价值源于经营行为而非符号。即使是一个好的具有显著性的创意商标,如果没有良好的经营与诚信,也会贬值乃至企业破产,现实中此种情形也屡见不鲜。”

  因此,杨律师认为,破除商标价值来源于商标标记或符号的“神话”极为必要;企业脚踏实地、诚信经营商标所附载的商品才是商标价值的根源。“目前我国商标法并未将‘为公众所知晓的外国人名’作为不得注册为商标的范围,只是将‘为公众所知晓的外国地名’列为不得注册为商标的范围之内,但从该条文的立法本意其实就是为了避免注册一些所谓‘傍大款’的商标。所以建议修改商标法中的此条规定,避免拿来主义。”

  乔丹体育的遭遇,给很多中国企业提了个醒。如果企业要做大做强,就必须要想办法告别乔丹体育式的原罪。

  尽管官司还未正式开庭,但无论结果怎样,乔丹体育实际上面临一个必“输”的结果:上市进程或将受阻,海外拓展面临巨大风险,涉嫌误导消费者,多年形象必将受损。

  不惮做最恶意的假设,乔丹体育当初注册乔丹商标,肯定是为了沾飞人的光。但是,乔丹体育从1984年成立的福建省晋江的一个小厂发展到2010年公司销售收入29.3亿元位于已上市自主运动服饰品牌公司第六位,不可能是仅仅靠搭飞人的便车。企业经营者三十年的努力,在如今的官司面前都有可能付之东流。

  实际上,有“乔丹式原罪”的中国企业,还不止乔丹体育一家。很多企业在创业之初,都曾经希冀能够“沾名人的光”。在中国除了乔丹牌,还有科比牌、艾弗森牌等,如果这些企业试图做大,势必也将面临和乔丹体育同样的麻烦。

  与乔丹体育相反的是,同为运动服饰品牌的 361度,前身即为别克(福建)鞋业有限公司。后为避免与 美国通用汽车旗下别克品牌产生商标纠纷,别克在2004年将品牌名称更换为361度,解决了这一潜在风险,而近年来361度的发展势头迅猛,早已让人忘了当初的别克。跳出运动服饰的范畴,腾讯在自己的即时聊天软件面世之初,也曾模仿国外ICQ的名字,将自己的产品命名为OICQ。后来腾讯将产品改名为QQ,结果ICQ倒了,QQ却越做越强。

  除了乔丹体育这种“沾光”式的注册,还有不少商标完全属于恶意抢注。抢注国外大牌的中文商标然后再高价卖出,已经成了很多人的发财之道。

  就在乔丹起诉乔丹体育的前后,短短半个月,几起商标争议大事件纷至沓来。

  上海浦东法院上周四驳回了深圳唯冠提出的iPad“禁售令”,意味着至少在2月29日之前iPad不会下架,但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还在拉锯,鹿死谁手还很难说。“iPad”商标战余波未平,义乌灯具商人抢注iPhone商标卖灯具又引来关注,而且律师还认为此举并不侵权。紧接着上周再度传来以全球最火华人、NBA球星林书豪名字命名的商标“S.H。林书豪”已被江苏无锡某家体育公司在两年前以4460元抢注的消息,公司如今“狮子大开口”叫价500万元,让一夜暴红的林书豪感觉比自己从“板凳”到巨星的经历还要离奇。同样离谱的是,有个以林书豪姓名拼音组成的网站域名,转手价也高达26万元。

  就在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之后不久,世界名牌爱马仕在中国也败下阵来。当爱马仕发现谐音的商标“爱玛仕”被中国达丰制衣公司注册后,找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销被拒。随后,爱马仕以自己的中文商标属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为由,将商评委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一中院维持商评委的决定,爱马仕今后在国内的衣物市场上,将遭遇“爱玛仕”。

  实际上,不光是世界名牌在中国被抢注,中国名牌在国外也遇到相同的遭遇。由于缺乏商标意识,造成许多优秀的品牌无形资产的流失,老字号被抢注的情形经常发生,青岛啤酒在美国抢注,同仁堂、女儿红、杜康和狗不理在日本被抢注,阿诗玛在菲律宾被抢注,凤凰在印尼被抢注,竹叶青在韩国被抢注。“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被一名荷兰人注册;而“红星”二锅头酒则在欧盟、瑞典、爱尔兰、新西兰、英国等国家被一家英国公司抢注。

  据国家工商总局最新统计,目前国内已有15%的驰名商标在境外遭抢注,其中超过80个驰名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驰名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驰名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五粮液在韩国、康佳在美国、海信在德国、科龙在新加坡等相继遭遇了商标被抢注的命运。每年商标国外抢注案件超过100起,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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