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0日 18:08 来源:燕赵都市报
张敬伟
日前,网络上一则《台州椒江大桥收费10年 欢迎曝光你们当地的“路桥费”》的帖子引发网民关注,其中发布了一个“路桥费排行榜”,浙江台州椒江大桥、河南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济南黄河大桥等跻身“排行榜”前列。此帖一出,引发众多网民跟帖、议论,纷纷又曝光了包括广东三水大桥在内的许多路桥的收费情况。(本报今日13版)
这个路桥收费排行榜,让公众气恼,让收费者可乐。在这两种情绪的对比中,最尴尬的恐怕是管理者。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本来没有错。但是贷款总有还清的一天,可是,那些上榜的“牛桥”,收费成了永远进行时,变成了永动的提款机。台州椒江大桥,收费10年还清了贷款,又替二桥接着收费;郑州黄河大桥,一收就是25年,违规收费超过10亿元;济南黄河大桥,收了26年尚不满足,还要再收6年;广东山水大桥,则收费期限为50年。
这些上榜的路桥,不过是中国交通收费的缩影,中国出行成本的高企由此可见一斑。虽然这些路桥收费似乎都有依据,都在过去某个时段存在着某种合理性。但必须指出的是,修桥架路,与人方便,惠及民生才是根本要义。而这也是各地在修建此类路桥的决策初衷。时代在变,修路的资本参与者,经过多年的收费,应该已经将成本回收。譬如广东三水大桥,当年工程投资不过4.56亿元。截至2010年,三水大桥总路费收入达到7.5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方已有超过6000万元的纯利润。在此情势下,投资商们总不能成为“桥霸”,真的要一收50年吧?不合理的就要纠正,就要变收费为免费,不再遭受“留下买路钱”的资本呵斥。
何况,经营性路桥,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最多25年。公众不明白的是,为何各地管理者无动于衷?须知,各城各市都在费力费神地拓城修路,以破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那些十几、二十几年前修建的收费路桥,不少纳入了市区。收费,不是人为制造交通阻塞吗?从行政常识和管理成本的角度讲,摒除城市梗阻死角也是当务之急。
显然,那些违规或超期收费的路桥,似乎和管理者存在着某些剪不断的利益关联。从源头看,架桥修路的投资者,也许当年就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来的,并在合同文本中给其许诺下很多特权。白纸黑字摆在那,搞到权力也无可奈何,管理乏力。不过,事情也不可能如此简单,因为每一座路桥的投资者都不可能是独资的,除了引资来的部分,大股东还和政府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如此一来,收费就成了利益分肥关系,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申论至此,道理也就水落石出。无论是路桥收费者的振振有词,还是公众痛彻心扉的追问,根子还是出在管理者的姑息上。讽刺的是,这里的姑息不是无意的监管缺位,而是有意的网开一面。权力缺乏刚性监管的主因,在于经受不了利益的诱惑,从而成为“留下买路钱”的守卫者和利益攸关者。
因此,管理者不从收费路桥的利益迷障中走出来,路桥收费则永无宁日。而这,才是最大的尴尬,也是公众最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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