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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安:政府主导城镇化模式值得反思

2011年05月25日 10:27 来源:新浪财经

  李长安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其实,自今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就连续发出多个文件,规范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拆迁的行为,坚决杜绝采取各种不合规甚至非法的手段,侵害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

  强制征地和暴力拆迁之所以屡禁不止,其中的一个重要根源,就在于我国的城镇化是由政府主导的一种发展模式,而由政府而非市场推动的城镇化过程,必然将政府置于各种矛盾的主要漩涡之中,既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也给我国的城镇化带来了先天的缺陷,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的城镇化率是36.2%,城镇人口4.6亿人。而“六普”数据表明,到去年底,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提高到49.7%,城镇人口大约是6.6亿人。现在全球人口超过1亿的只有11个国家,而10年间,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37个百分点,城镇人口足足增加了2.1亿人。

  毫无疑问,城镇化是我国国民经济保持30多年持续高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也为缩小城乡差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问题在于,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不同,我国的城镇化基本上是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进行的。政府主导的城镇化模式好处在于,能够集中力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快速城镇化的目标。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在近期发布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在过去30年中的城市化速度极快,超过了其他任何国家。报告称,自上个世纪90年代起,中国超过50万人口的城市数量显著增加,目前全球超过50万人口的城市中,有四分之一都在中国。

  但这种模式带来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在户籍管理等相关性制度改革缓慢的情况下,导致了“半拉子”城镇化的局面。比如目前我国的流动人口超过2亿人,但其中的绝大多数无法获得和城镇居民一样的工资待遇,也不能享受到只有城镇居民才能享受到的各种福利保障,社会歧视和分配不公现象严重。

  另一方面,不能带来最优的城镇化效应。城镇化协同效应不高,住宅、土地等资源浪费严重。政府主导的城镇化模式在经济上获得的效应,明显地要比市场主导的城镇化要低。由于一些地方不顾实际需要而片面追求城镇的大规模,导致了许多无人光顾的新区“鬼城”,大量占用的宝贵的土地资源闲置浪费。国土部披露的数据表明,去年我国闲置的土地面积已经高达17万亩。

  此外,政府主导的城镇化模式还容易导致腐败和激化社会矛盾。中纪委监察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仅在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就处分了6678人。而社会矛盾的激化,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因此,当前必须对政府主导城镇化的发展模式进行认真反思。在城镇化过程中,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既要充分发挥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在调控、监督和引导等方面的作用,更要加强市场力量这只“无形的手”对城镇化进程的牵引力。要坚决防止城镇化过程中只有政府一方力量在唱“独角戏”的现象,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都要硬”,中国的城镇化才能更加协调、更加顺利地得到推进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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