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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扬:个税修正案应吸纳民意尽早出台

2011年06月17日 15:19 来源:深圳晚报

  晏扬

  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社会意见的结果:共征得意见237684条,来自82707位网民,另有来信181封,创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数量之最。其中赞成30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的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

  要求修改3000元个税起征点的人数占48%,再加上35%反对者中也有很多人认为该起征点偏低,而赞成该起征点的人数只占15%,且绝大多数是月收入3000以下无须缴纳个税者,很显然,要求个税起征点在3000元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的人占了大多数,这就是民心所向。

  人们围绕3000元个税起征点争论了好几个月,争论的结果就是没有结果,谁也别想说服谁,无论专家意见还是普通民众的意见都不能代表真理。有人说中国目前个税收入只占政府税收的6%,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比例,马上就有人指出,这是因为我国现行税制以商品劳务课税 (流转税)为主、所得课税为辅,中国民众其实承受着异常繁重的间接税;有人说3000元个税起征点符合“基本生活费用不征税”原则,马上有人站出来说,月收入3000元连按月还房贷都不够,我们还得吃、穿、用、行……

  站在不同立场、从不同角度看3000元个税起征点,人们的意见当然不可能一致,而怎样作出抉择则适用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遵从大多数人的意愿,正是“开门立法”和“民主立法”的题中应有之义。

  人们对于个税修订怀着急切心情,特别是在物价普涨之下,少缴一点个税意味着多留一点生活费用,这对于中低收入家庭非常重要。因此有必要呼吁,个税修正案应该尽早出台,以尽快减轻民众负担,不能因“争议巨大”而久拖不决,实际上争议永远不可能终止。社会意见已经有了,现在决断权掌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手里,我们一方面希望社会意见被充分尊重,另一方面希望个税修正案尽早出台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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