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伪造的国税47号文件何以颠倒众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13:17 来源: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吴晓华
15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在国税总局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
炮制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招摇天下,这看起来真像是天方夜谭。问题是,它实实在在发生了。广州日报、新华网甚至包括央视在内的国内主流媒体,自然知晓这则重要“民生新闻”的分量,纷纷报道并辅之以专家解读,着实热闹了一阵。个税起征点的确定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关系到千千万万民众的切身利益,关注度之高,自在情理之中。然而,国税总局办公厅辟谣声明一出,一切的煞有介事成为了一场恶作剧。
回头看看这伪造的47号文件,相关表述非常规范,非一般人士所能为。而对于影响全国税务大局的纲领性文件,媒体介入想必是慎之又慎,可结果依然是媒体和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双双受损。此次乌龙事件的来龙去脉,相信有关部门会给公众一个交代。虽说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如果换个角度来看待,“变废为宝”,倒可以从中“领悟”出一些积极的意义来。
其一,调节贫富悬殊,也许不是《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目的,但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它确实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个人所得税法》特别是个税起征点修改后,如何实施是广大民众牵挂的问题。作为国税总局,理应制定相关细则,以告民众,可迟迟不见动静。是故,“47号文件”一出台,立即引起大家的热烈围观。
其二,综观媒体近日的报道,重心都落在“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多缴2万”等方面,颇是迎合了广大纳税人的心理,凸现了相当的民意。应邀的专家们对此也是侃侃而谈。反观国税总局,对政策、法规的宣传上,与民众的期盼相距甚远。正因为如此,“47号文件”才拥有广泛的市场。
其三,媒体与专家不应唯“权威”是从,严谨、独立的精神不能丢。专家们解读文件时,大多丧失了基本的判断能力。“47号文件”出台后,有业内人士在网上质疑,“该文件的内容大多是1994年的内容,有的已经废止,有的已经过时,还有的与现行新政策(没有废止)相矛盾,文件起草者、核批者真是粗心”。
偌大一个乌龙事件,不应该草草收场。毕竟,法律的尊严是不容亵渎的。而对民生的关注,亦是国税总局的责任。我们期待水落石出的一天! ■吴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