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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食品安全监管更应看谁的脸色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9 13:47 来源: 燕赵都市报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所有餐馆、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均将根据食品安全检查结果悬挂卡通标识:“笑脸”为优秀;“平脸”为良好;“哭脸”为一般。据此,消费者可以轻松判断一个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京华时报》9月17日)

  以形象直观的“脸色”卡通标识来显示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以实现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的监督、促进。如此“看脸色吃饭”的食品安全监管逻辑,从理想角度来看,当然完全可以成立。

  但是,在并不理想且充满复杂利益诱惑的监管现实面前,该逻辑若要成立,显然又是需要一些必不可少的前提。比如,监管部门判定悬挂“脸色”的权力本身,必须保证真正的公平公正——— 不会被用来进行权力寻租、被收买俘获。否则,这样的前提不具备——— 监管权力轻松地便能被拿来寻租、被买通,如餐饮单位花钱就能买到好“脸色”,不花钱就只能得到差”脸色“,那么,这一监管制度除了为监管部门增加一条“生财创收”途径、并增加餐饮单位的经营成本负担之外,恐怕不会再有其他价值。

  这种对“看脸色”式监管的权力寻租风险的担心,显然并非凭空想象、无中生有,而是有着深刻而惨痛的现实教训作为依据的。如在“郑筱萸时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曾大力强制推行的GMP认证,原本并不是坏的监管制度,但最终的推行结果却是,为权力寻租大开方便之门——— GMP认证的过程变成了“拿多少钱就可以通过了,等于是企业花钱买证”。显然,在这里,权力寻租之下“花钱买证”,事实上已沦为“看权力的脸色”,而非客观现实和公平监管意义上的“脸色”。而也正是在这种权力脸色之下,药监腐败大案频发、窝案不断,局长、副局,到司长,再到地方药监官员,均没能幸免。

  “任何有权力的人都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才休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权力,当然也不会例外。当初食品药品监管局的“GMP认证”是一种权力,现在的“悬挂脸色”同样也是一种权力。面对这样的权力,如何才能降低其易滥用、寻租的风险?办法显然只有只有两条:其一,尽量减少权力、不轻易授予权力;其二,充分制约监督权力、使其“界限”尽量严密。

  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至少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上述两方面的现状均难以令人完全满意。近年来,对于像食品药品监管局这样的监管者,我们事实上既缺乏充分的体制内监督,如人大、司法监督,更缺乏有效的能保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权利监督。

  就此而言,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目前我们所急需的或许不是增加诸如“悬挂脸色”这样的监管权力,而是落实社会公众可以充分给监管部门本身“看脸色”的监督权利。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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