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裸体讨薪曝农民工维权新难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2 07:14 来源: 京华时报这种充满噱头的讨薪方式,与其说凸显了底层民众的生存智慧,不如说折射出他们的悲情与无奈。
日前,一张农民工“裸体讨薪”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引发网民大量转载评论。
从爬塔吊到“活埋”自己,从拜河神到裸体游街,不少农民工讨薪极具自虐与自辱色彩,这种充满噱头的讨薪方式,与其说凸显了底层民众的生存智慧,不如说折射出他们的悲情与无奈。因为不剑走偏锋,采取夸张而另类的“行为艺术”,就无法吸引人们注意,也无法向职能部门施加压力,从而快速督促无良老板发放薪酬。
不同于以往那些是非分明的讨薪事件,这次老板与农民工没有具体的签订劳动合同,且双方此前确定劳务费时,只是“口头约定,没有文字凭据”,因此在关键环节,双方各执一词,让人莫衷一是。如果说无良老板赤裸裸地拖欠农民工血汗钱,职能部门可以快速介入,依法办事,准确、有力地为农民工讨回公道,而这种概念不清、细节不详的“扯皮”事件,则让职能部门无从下手。这些农民工遇到的纠纷,在讲究证据的法律面前,必定处于不利地位,
农民工裸体讨薪,“讨”出了农民工维权的新难题,值得关注。
如何正视这些新难题?首先,农民工应提高法律意识,健全法律知识。多一些法律知识,在与老板打交道时就会少一些被欺骗;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也才能在发生劳资纠纷时,有意识地拿起法律武器。当然,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农民工单靠自己无法有效掌握法律知识,这就需要职能部门积极提供服务,比如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如果有必要的话,在农民工签约时不妨予以陪同。此外,当农民工遭遇欺骗或欠薪时,职能部门应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农民工求助决不能无动于衷,能推就推。
当然,除了需要农民工拿起法律武器,现行的法律也应该更加完善。以这起讨薪事件为例,《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跟工人签劳动合同要处罚,极大地促进了劳动权益保护。但是否让他们跟像这起裸体讨薪事件中这样的“农民施工队”签订劳务合同,目前,无论是法律还是实际监管,都处于真空状态。法律不够健全,无良企业就会钻空子,堂而皇之地侵吞农民工利益。
年关将近,又到农民工“讨薪季节”,光靠剑走偏锋的讨薪方式,自然行之不远。这种非制度化的生存状态,实际上揭示了农民工脆弱的权利生态。只有健全法律法规,职能部门主动关怀,农民工才能感受到制度温暖,也才能逐渐提升与资方的博弈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报特约评论员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