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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严惩骗取保障房者才能扼制贪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6 17:23 来源: 北国网-辽沈晚报

  今年以来,北京、上海、洛阳等城市共清理出9800多户骗保家庭。在北京的保障房申请资格公示上,一些来自于烟草、电信等行业申请者的家庭收入为零。有些审核人员不愿意在无人举报的情况下主动得罪人,河南8名党员干部骗购经适房,审核与公示阶段一路蒙混过关。

  (《北京晨报》12月5日报道)

  虽然各地保障房的售价各不相同,但总体而言,一套面积为70平方米左右的保障房价值在20万以上是根本不成问题的,而一旦购得保障房,其所享受的优惠恐怕也得在10万元以上,如果是京沪等一线大城市的话,那么这种优惠所产生的价值恐怕还要多得多。

  所以说,骗取保障房,其行为与诈骗相同价值的国家财产产生的后果是一样的,而且这种诈骗行为还严重干扰了保障房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公开与公正的原则,使得保障房市场里的资格审查与名额分配变得形同虚设。如此恶劣的欺诈行为一旦被发现,按说完全应该进入到刑事问责的环节。但事实上,在保障房分配的领域里,不但骗取保障房的行为不会被问责,就连相应的经济处罚也极为罕见。

  从此前媒体报道的深圳近300名公务员骗取保障房资格未遂,到如今的9800多户骗保家庭被清理出来,这些家庭的行为哪一个不是明知故犯,触犯了国家的相关法律呢?但于现实的层面看,又有哪一户家庭因此受到刑事上问责?又有多少资格审查人中因为不作为或是乱作为而受到相应的惩罚呢?

  所以,保障房分配领域中之所以乱象丛生,一个根本的原因并不在于有多少家庭敢于触犯天条去骗取保障房,利益的驱动总会有人敢于铤而走险的,但倘若相应的事后惩戒措施只是停留在口头劝诫以及所谓的取消申请保障房的资格,那么则意味着国家相关部门对于骗取保障房行为过于宽容,使得每一次骗取保障房行为即使不得逞,最终也无须付出任何的成本,骗保行为的零成本,无疑在纵容骗取保障房者前赴后继,络绎不绝。

  所以我的观点是,对待那些有骗取保障房行为的家庭,一经发现,无论其家庭是普通家庭,还是比较富裕家庭,抑或干脆就是公职人员,都要一视同仁,该予以经济处罚的就经济处罚,该刑事问责的,就刑事问责。只有让骗取保障房行为付出高昂的成本,才会从源头上扼制住骗取保障房的贪念与恶行,才能让保障房的资格审查与分配市场回归到正常的秩序。除此之外,其他的一切所谓防范措施与制度都不过是空谈。

  □王毅(作者系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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