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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帑埋单局长醉驾的可憎与可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1 16:41 来源: 燕赵都市报

  广西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李富得醉酒驾公车交通肇事将阳某父子2人撞伤,其中父亲被撞成植物人,临桂县财政“借款”133万多元给县住建局,帮该副局长交通肇事“埋单”。12月19日,临桂县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借款至今尚未归还县财政。(12月20日中国新闻网)

  过去,人们常常嘲笑这样一种现象:一旦成了公家的人,就吃公家的,喝公家的,拿公家的,享公家的福。如今,公私分明已经成为铁律,但在临桂,公私分明被颠覆了,居然出现了“局长醉驾,公帑埋单”的荒诞剧。官员违法,公帑埋单,比吃公家的喝公家的更嚣张。

  据临桂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称,李富得的借款迄今仍未归还。仍未归还欠款,只是这幕荒诞剧的一个场景,这起事件的可怕之处还在于:

  其一,李富得涉嫌享受特权。李富得醉驾逃逸,后经抽血检测,血酒精浓度为197.94mg/dl,但是,警方居然没有对李富得采取任何措施。时隔50天经媒体披露此事后,李富得才被刑事拘留,接着被免去临桂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试问,明明检测到李富得醉驾,且存在撞伤人以及逃逸等违法行为,为何未被采取任何措施,难道因为他是县住建局副局长?

  其二,花钱就可免刑?据报道,今年1月30日,李富得与伤者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双方约定李富得一次性赔偿146万元,伤者家属永不追究。3月15日,临桂县法院判决,李富得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应该说,既然李富得积极赔偿,民意责任可免除,但交通肇事罪不能豁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李富得将阳某父子撞伤,其中父亲被撞成植物人,岂能逃脱刑罚?

  其三,李富得为何轻易借到公帑?普通老百姓,能从国库里轻易借到一百多万元吗?别说借款,从银行里贷款,难度都不小。“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开支一支笔”,久为人诟病,这起事件再度提供了一个佐证,县长彭代元一签字,县财政就拨付133万元用于李富得的民事赔偿,县长的权力如此之大,现行的预决算制度哪里去了?无论县长还是李富得,敢情把国家财政当成自家的金库了。明乎此,怪不得我们经常看到不少地方官员乱花钱,花钱如此容易,一句话,一个签字就能瓦解规章制度,能不乱花?

  其实,名为借款,实为挪用,正如有律师所称,县领导及财政、住建部门负责人等涉及挪用公款罪,检察部门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所谓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稍加对照,相关人员确实涉嫌挪用公款。但是,时任县长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仕途通达,担任县委书记了。“局长醉驾,公帑埋单”折射出的问题让人感到可怕。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些地方官官相护,看到了特权嚣张,更看到了相关制度之苍白无力,公众监督之孱弱无奈。这一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和重视。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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