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房地产反暴利需从成本谈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10:56 来源: 燕赵都市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日前表示,明年要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研究商品房领域反暴利规定。(12月2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力,公众购房理念渐渐趋向理性,楼市成交量萎缩,房价下降正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蔓延。但是,从目前楼市生态来看,房价仍然没有回归到合理空间,楼市依然不健康,楼市调控任重道远。国家发改委此时提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研究商品房领域反暴利规定,有利于督促开发商放弃暴利思维,还原房价成本,降价让利,引导房价合理回归。我完全赞成发改委对商品房暴利进行限制与规范,但是,商品房暴利如何界定是一个现实问题。发改委不妨先理清房价成本再谈商品房反暴利。
房价成本到底几何?公众热切关注,开发商却讳莫如深。此前一些地方政府也督促过开发商公开房价成本与利润,但是受到了部分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质疑。公开房价成本,可为社会舆论对房价合理性进行监督提供依据。
房价成本到底该怎样算呢?一般说来,房价成本主要包括这么几项:地价成本、建筑安装成本、税费成本、各项配套成本和企业运营成本。应该承认,由于企业的管理水平不同,房价成本还存在房产所处地域、楼层、季节等个性差异,企业运营成本构成有一些不确定因素。但是,除企业经营等弹性成本需要进行综合权衡以外,地价、建筑安装、税费、配套费用等成本应该可以理出一本明白账。而且,有的开发商拿地比较早,其土地成本要远低于目前市场土地成交水平。
除了这些基本房价成本构成要素外,房价实际上还包含有一定的腐败成本。从媒体报道与房地产市场的潜规则中就可以了解一二。如何公开腐败成本,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对此,政府部门与开发商都不愿触及。但是如果公开房价成本时,“遗漏”了这笔成本,开发商也会觉得“冤枉”。比如,有民营建筑企业负责人自曝“不行贿难拿工程”、招标程序名存实亡的行业“潜规则”。上海“炒房”处长接受开发商29套房产贿赂,太原市规划局副局长王凤玲名下有数十套房产,更是把房地产腐败成本呈放大状态暴露在公众面前。惟有地价、税费、利润、腐败成本几方面全面公开,真正剔除了腐败成本与开发商的暴利空间,公布出来的房价成本,才会趋向透明、真实。
要保证房价成本的可信度,开发商自言自语,标榜自己成本如何如何之高,利润如何如何之低,显然不可信。公开房价成本也不宜由地方政府一手包办,鉴于有的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财政,屡屡创造地王神话,在公开房价成本的问题上,政府部门也应避嫌,交由独立第三方社会机构来测算房价成本,吸收普通消费者参与监督,拧干房价成本的水分,保证房价成本的可信度,为限制开发商暴利提供依据。还要防止参与调查的开发商玩弄数字游戏,在高房价面前只谈地价高、税费重的客观原因,回避暴利嫌疑,对真实房价成本“躲猫猫”。
在公开房价成本的同时,舆论也应该警惕房价高企的责任不能全由开发商来承担,地方政府应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摆脱房产财政依赖,在降低地价、税费方面体现责任担当,不要一门心思做“无本万利”的卖地生意,继续推高地价与房价。
□胡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