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泓铭:住房保障力度加大不能单纯理解为大跃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7 17:10 来源: 国际在线国际在线报道:全国政协于3月7日16时15分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政协委员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记者会,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杨超、李稻葵、李国瑞、张泓铭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
我的问题提给张泓铭委员,“十二五”期间我国的保障房建设的数量是3600万套,有人担心保障房的建设正在经历一场“大跃进”,我不知道您作为这方面的专家对此有什么观点和看法,能不能谈一下。现在住房保障有很多学者都担心,包括刚才杨超委员提到,保障房从建设到管理都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因此他们呼吁要加快这方面的立法进程。我知道您曾经参与过这方面的调研,不知道您能不能就这方面谈谈您的看法?
张泓铭:
刚才中央台记者提出一个问题,他说社会上有一个传闻,我们住房正经历着一个“大跃进”,这是关于住房保障的一个著名问题,中央台这位记者反映的社会之问,如何理解?我们先来看一下数据,我们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国家住房保障工程大体上完成了1600万套,到“十二五”期间,我们的规划是3600万套,在去年的开局之年开工是1000万套,基本建成400多万套,今年开工700万套,要建成500万套,从数据来说,我们是否看到了一个“大跃进”。问题在哪里?我们的“大跃进”不是单纯从数据上的理解,“大跃进”这个词有它的历史来源,“大跃进”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出现的词,所谓的人民公社大跃进总路线,这个“大跃进”从现在角度看是一个贬义词,当然我没有说我们的记者贬义,它是代表社会资本。
第一次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其实是带着贬义,对我们党和国家对住房保障极大的重视是带有贬义的。假如说是这样的一种看法,我认为我们是不能接受的。我们的住房制度改革从1998年切断住房的实物配给,我们进行了住房制度的改革。然后住房市场大量发展了,房价越来越高了。很多民众被市场甩出去,一部分人解决住房问题的同时,一部分民众的住房困难凸显出来了,在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后,一直到2007年以前,差不多9年的时间,我们住房保障是落后了,数量很少,所以说住房保障任务很紧迫。
在2007年下半年,中央提出了一个很著名的意见,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这是很关键性的文件,从此以后我们住房保障力度加大了、进度加快了。假如说我们还套用“大跃进”这个词的话,那么我们说这种“大跃进”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于民生问题的重视,对于老百姓居住问题的重视,我们也欢迎和支持这种“大跃进”。这是我对第一个问题的解答。
这位记者又提出了住房保障法律和规章的问题。我们很多同志都呼吁住房保障应该顶层设计,应该有完整的法律、完整的规章措施。根据我个人从专业上的了解,这个工作我们进行了一个年代。刚才提到1998年,国务院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就有关于住房保障制度的设计分两大块,一是住房市场的发展;二是住房保障的发展。在1998年以后,整个社会对住房保障不太重视。进入新世纪以后,主管部门根据全国人大的要求,对住房保障房法的研究,本世纪初的研究我本人就参与了,建设部委托了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对这个问题研究,我参与了。
第二轮大概是在前三年,国家建设部邀请北京大学法律研究中心做了一个学术版的住房保障法的研究,然后又邀请了国土局做了一个版本,是管理版,所以这十年来关于住房保障法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或者说顶层研究一直没有停止。但是我们知道,作为一个法律来说是相对稳定、相对固定的。所以,法律最后的推出、最后立法的成功有待于一些实践的充实、完整和发展。在整个法律没有形成以前,我们国家有很多办法和规章,有部门规章、国家规章、办法和意见。
我数了一下,从本世纪以来,刚才说2007年8月7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这是一个相当关键的一个文件。根据这个文件,然后在11月份,由建设部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廉租住房的保障办法》,11月19号,建设部联合各个部委出台了《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从2007年以后陆陆续续的关于公积金的管理办法都有,所以我们不能说国家没有管理的办法和规章,仅仅是没有成为人大的立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