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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阶梯电价如何才能避免阶梯涨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9 12:09 来源: 现代快报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28日表示,今年上半年各省将陆续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方案提出: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高于地区平均水平一定幅度的二、三档电力消费要多缴费,第二档每度电提价5分钱左右;第三档每度电调高2毛钱左右。

  根据彭森的介绍,推出居民阶梯电价的总体思路是:第一档电价不提高,其覆盖居民家庭的比例由中央统一确定;因为各省市的家庭用电量水平有差距,地方可以确定各档次的用电标准,具体方案经过听证后出台实施。也就是说,在推出居民阶梯电价的问题上,各省市拥有较大自主权。基于此,需要给出的善意警醒是,各地相关部门一定要把好关,在确定“免涨用电量”的问题上,破除利益部门的干扰,以免阶梯电价搞成“阶梯涨价”。

  比如,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用电量的制定,是在区域内按照居民整体用电量取平均值划分,还是区分城乡差别后,再分别制定各档用电量?很显然,这种差别,对乡村民众的影响是巨大的:如果是区域范围内不分城乡整体划分,乡村民众会比较“占便宜”,因为他们用电量比城市居民偏少。如果是分城乡再各自划分用电量,那么,对城市居民就会有利一点。再比如,受季节影响,每月用电量肯定不同,那么,定额用电量是按月核算还是按年核算?

  当然,我们可以说,这都是技术问题。但因为推出居民阶梯电价,直接影响到最广泛的民生,技术问题,也就是毋庸置疑的民生问题。所以,推出居民阶梯电价,一定要及早明确各档用电量划分的细节。

  如果方案的制定过程和听证程序不够透明,各档用电量的划分,就很可能被电力等利益部门过度影响。对这些部门来说,“免涨用电量”当然是定得越低越好,但对老百姓来说,当然是越高越好。这里面的利益博弈,必须用数据来说话,必须经过严格透明的听证。

  前几天出台的《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要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资源性产品改革“大动刀”,民众自然乐观期待。

  但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的确立,一定要先确保公益性,其次才能以市场为导向。因为到目前为止,和强势的垄断企业能够介入规则制定相比,民众的意见表达还很难。如果政府部门掌控的定价机制、听证方案都难以摆脱被垄断行业过度影响的困境,那么,人们普遍担心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有可能成为变相涨价”,就很可能成为令人失望的现实。 (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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