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破除垄断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9 07:50 来源: 工人日报石述思
只要有手机,你一定会被从无休止的垃圾短信到电信诈骗骚扰过。
而且这些骚扰者越来越能实现精确打击:不仅能像老熟人那样亲切地喊出你的姓名,还知道你最近的需求。
比如你刚买了房子就会有商家像亲人一样给你推销建材用品,而刚晋升父母就会有陌生人给你推荐童车和奶粉。
这种感觉像在一个越来越重视私权利的社会,自己却活成了美国电影《楚门的世界》中的主人公,被暗中无数窥视的眼光包围。唯一不同是:这些人往往只是盯着你的荷包,给你的内心增加不安和焦虑。
4月20日,公安部部署20个省市区公安机关展开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统一收网行动。4天内,北京、河北等全国20个省市区公安机关全线出击,一举摧毁了一批犯罪网络,抓获1700余名犯罪嫌疑人。
令人惊讶的是,此次专案行动查获的源头中,有公务员,也有政府部门协助人员,还有公司职员。涉及到的部门和公司,既有工商局,也有民政等部门。而公司职员不少也来自备受政府青睐的垄断企业——有各大电信运营商的职工,还有来自银行、民航、保险等行业的员工。
于是形成了一个强悍而可怕的牟利链条——从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等信息掌握者,到数据平台和中间商等非法中介,再到非法调查公司,形成一个让人永无安宁的可怕利益链条。
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你加倍小心,尽量不给陌生人留手机号码,甚至不参加任何需要留下个人信息的商业活动或调查,还是难逃成为透明人的厄运。
根据2009年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第253条规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以后三年时间内除了少数非法小商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外,个人信息被侵犯事件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成为更为庞大、公开的买卖。公安部表示,大量应由国家机关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外泄,被非法买卖的个人信息包罗万象,令人触目惊心,极易引发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各种新型犯罪。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批量买卖和泄露,成为新型犯罪的根源,与绑架、敲诈勒索、暴力追债等黑恶犯罪合流,严重威胁社会稳定。
例如湖南长沙警方在摧毁的一个数据平台中,竟然发现有1.5亿条信息。这家公司实际上只是一个无照经营的非法公司,但名字却很唬人,叫“中国资源部”。
该公司的信息中,存在大量保险公司的车主信息,以及20万名浙江富豪的资产信息等。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这些车主信息有可能来自保险公司内部,而富豪信息有可能来自广告公司、高级会所等。这些信息的价格浮动区间很大,最低的只要几元钱,最高的可能达到上万元。
据北京警方介绍,个别公司受雇于企业或个人,进行追债、婚外恋调查等业务。侦察员甚至在搜寻赃物过程中在该公司电脑里发现大量捉奸照片和视频。
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公民个人信息应该起到守护神作用的部分公务员,为什么扮演了为虎作伥、侵害公民私权的急先锋?
首先是违法成本低。当他们和垄断公司职工靠公民无从对抗的强势地位免费获得个人信息后,无疑会被市场中非法公司盯上,加上其身处整个产业链的上游,作案极其隐蔽,即使事后追查,在现行管理体制下,由于行政监管滞后,社会监督乏力,也往往使执法人员遭遇调查难、取证难、执法难。
在侵害个人信息入刑三年时间内,尚无一例公务员和垄断公司工作人员受到追究,倒霉的往往是利益链末端的N道贩子。
尽管公安部表示,打击源头是本次专案的重中之重,“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一定严查到底”,但结合当前行政管理和垄断企业运行现状,要想取得公众满意的治理效果,恐怕不那么乐观。
此外,现行法律对惩处的规定太笼统,应进一步明确,比如什么情况才算是“情节严重”。目前,公安部拟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沟通,督促司法解释尽快出台。甚至有专家建议,应当有一个行政方面的法律,如制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
即使如此,作为普通公众还是由衷希望,此次治理除按以往的惯例,收拾几个下线的非法公司,当真正法办几个靠手中公权非法牟利的公务员——且应罪加一等,起到惩戒和震慑作用。
从长远看,除了完善法治,加强执法,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一定要尽快变革,垄断必须破除,只有事关公权力和国有公司的一切信息能依法公开,整个运行才会走进阳光地带,进而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公民的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才有真正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