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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公民起诉垄断并非易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5 09:1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杨涛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共16条的《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今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该司法解释,公民可直接起诉垄断企业。

  司法解释为公民诉讼增添了以下几种武器:一是,公民可以直接起诉垄断企业。就是公民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后,无须行政执法程序前置为条件,可以直接起诉。如果需要行政执法机关对垄断企业处理为前提的话,公民挑战垄断企业就须仰人鼻息,如果执法机关不作为,公民就毫无办法。二是,在部分起诉垄断案件中,可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减轻了公民起诉的负担。如果垄断企业签订垄断协议联合抵制交易的,要由垄断企业来举证。三是,允许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但是,公民要真正通过诉讼来教育垄断企业绝非容易之事。一个普通公民要起诉垄断企业,要具备三个条件:证明被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证明自己因被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而遭受损失;证明自己遭受损失的数额。但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要对这三方面举证难度之大可以想像,他根本没有能力对市场作出分析调查。如果没有行政执法机关积极执法,调查举证,为公民诉讼铺好路,公民要赢得诉讼很难。

  此外,公民起诉垄断企业尚须社会团体和组织的大力支持,因为,单个或者几个公民起诉垄断企业在财力和物力上存在很大困境,在举证等方面难以与财大气粗的垄断企业抗衡。但目前我们的民间和社会组织并不发达,能否积极支持公民起诉是个未知数。此外,我们目前还缺乏公益诉讼机制,对于垄断企业侵犯公共利益的事情,与垄断行为造成的损失没有关联的组织缺乏诉讼的资格,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诉讼制约垄断的进程。

  我们不仅要纸上谈兵,更要实战演练。这需要更多的公民、民间组织起来对垄断企业侵犯公共利益、公民个人利益的行为进行诉讼,不断地挑战垄断的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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