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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信息公开精细化不可逆转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9 14:19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今日社评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由国务院和中央部门自上而下大力推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精细化”,正在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可逆转的大势所趋。相信再过几年,大部分预算支出都将被要求公开到项级科目,一部分更是要公开到目级科目,所有支出都要列出详尽无遗的清单,一块钱、一毛钱都不能含糊。

  国务院办公厅5月17日公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简称《工作安排》),规定各级政府今年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公开等8个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各牵头部门于2012年10月底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查。

  4月1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个月后,这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的工作内容,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向社会正式公布,显示了国务院对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工作安排》明确了8个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比如“中央部门要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等等;并明确了相应的问责、处罚措施,有关部门和人员如果工作不得力、履职不到位,将依法依规受到追究。今年国务院要在几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上强抓严管,这必将给各牵头部门和职能部门施加巨大的压力,促使他们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从《工作安排》可以看到,由国务院和中央部门自上而下大力推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精细化”,正在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可逆转的大势所趋。《工作安排》要求,中央部门经财政部批复的预算表格要全部公开并细化到款级科目,其中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要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相较以往政府预算一般只公开到类级科目、个别公开到款级科目,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照这个势头,相信再过几年,大部分预算支出都将被要求公开到项级科目,一部分更是要公开到目级科目,包括某次公务招待宴请了哪些人,点了哪些菜,或者办公室买了一卷传真纸,所有支出都要列出详尽无遗的清单,一块钱、一毛钱都不能含糊。

  对那些习惯了预算“软约束”、政府信息公开“粗线条”的部门而言,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如此“精细化”的程度,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甚至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事到如今,包括预算公开在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要指望能走回头路。各级行政机关应当顺应政府信息公开“精细化”的形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自我施压、自我约束,大力推进政府自身改革,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遏制不规范、不正当的政府行为,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精细化——政府工作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精细”的良性循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为规范、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深化、“精细化”,应当研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层级,增强立法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适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升级为《政府信息公开法》。这个完善立法的过程,将与政府信息公开逐渐深化、“精细化”的过程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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