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应允许适度腐败的说法是误国谬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13:59 来源: 海峡都市报“应允许适度腐败”是误国谬论
慕毅飞
5月29日环球时报发表社评,探讨中国反腐问题。该评论旁征博引,称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腐败,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民间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国无法在现阶段彻底压制腐败的现实性和客观性。此论一出舆论大哗,网友纷纷痛斥这是在为腐败找借口。
笔者仔细阅读这篇引发极大争议的评论后觉得,一些网站修改后的标题,恰好就是该评论的主旨。环球时报发表了不负责任的言论,又不想对此负责,有点不地道。
要我说,这篇评论的主旨还可以再浓缩成四个字:“允许腐败”,尽管撰写者构思宏大,加上了“适度”、“攻坚战”、“综合发展”等关键词,却依然掩盖不了这一要害。这也是为什么舆论反应如此激烈的原因所在。
环球时报为“允许腐败”罗列出一堆“积极意义”,譬如为了民众心气平和一点,为了社会大局稳定一点。由于论点荒谬,必然需要一系列不合逻辑的推理过程。譬如,说到腐败导致民众心气不平,居然不去追究腐败者的责任,反要归咎民众容忍度不够高。最后他们得出的结论是:高薪养廉不行,制度反腐也不行,唯一的出路只能是“允许腐败”,静待“综合发展”。
如此“高论”,最大的得益者自然是贪官,这些人尽可以在“综合发展”完成前心安理得地“适度腐败”下去。此等谬论要是不予以坚决驳斥,偷着乐的只能是那些为国法与党纪所不容的贪腐分子。
在此,笔者非常愿意摘抄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一段话以正视听,“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毫无疑问,环球时报的“应允许适度腐败”论是明显有违中央决策的误国之论。对腐败,只能零容忍,绝不能“允许”,这是我党一贯以来的立场与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