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调整退休年龄合乎时代需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11:16 来源: 新闻晨报王泠一
人社部日前就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公开回复外界,表示正在对退休及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由于未来政策的涉及面几乎涵盖所有就业人员,因此自然成为一个公共话题。而在笔者看来,这是非常明智的政策举措。
这一公共话题折射出社会进步中的“特有烦恼”。都说长寿是好事,但普遍长寿就“好事多磨”了。我国已经出现“未富先老”的社会格局,实体经济能够在多长时间内支付日益庞大的社会养老需求,早就被社会学家列为“头号难题”。目前,我国城市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设计,是基本上通过在职人员缴费,来为退休者发放养老金。由于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剧以及少子化的家庭结构,养老金支出型亏损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比如说人均寿命达到85岁,以男子平均20岁就业、60岁退休为例,可能其平均40年工龄逐月所积累的养老金份额,无法充分支付退休后的四分之一世纪的生活保障。虽然,目前一些大城市的就业市场对外来务工人员很有吸引力,2020年之前劳动力增加确实是基本趋势,但从劳动力工资的总供给能力测算来看,未来8年人口红利的增长是非常有限的;同时,随着未来(2020年以后)大规模城市建设格局的逐渐收尾,外来务工人员的进入规模也自然会逐渐缩小。因此,城市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其实是种必然的选择。
当然,退休年龄的调整是项高难度的社会性政策综合设计,涉及人口结构、人力资源供求、代际关系、社会保障基金平衡等多方面因素。欧洲福利国家的不少政治家,就是在这一政策上得罪了众多选民。如在法国,期望舒适安逸生活的民众不仅反对延迟退休,甚至还要求延长带薪假期;目前法国的政府债务如果再因增加养老负担而突破上限,经济危机就是最后的结局。所以,如果社会政策不思改革或者将问题一再拖延,对国家以及家庭的危害更大。
建国前十年,我国人均寿命不到65岁;因此,1960年代确定男子60岁、女子55岁的退休年龄很合理。半个世纪过去,对此进行必要改革,不仅有利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也有利于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增加城市居民退休后收入。有专家这样测算:从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来看,替代率约60%。也就是说,企业职工如在职时月薪为4000元,根据相应的缴费比例,退休后其每月拿到的养老金约为在职工资的60%,即2400元。如果增加缴费年限,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一则相关人员可以延长拿到较高在职工资的时间,另一方面退休时由于缴费年限增加,还会带来养老金上涨的好处。而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有7成多的受访人员赞成试点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
可以说,在人口红利即将消失的中心城市,延迟领取养老金的社会基础已经具备。事实上,老龄就业在一些大中城市已经是普遍现象;特别是知识服务型岗位,经验是能力的代名词之一。也有专家根据城市居民的平均寿命以及健康水准,提出我国延长退休年龄应以5年为宜。笔者认为,这是比较合理的年限。同时,在此期间本应退休的人继续缴费,一方面弥补了基金总额的不足,另一方面又相对减少了基金的支出额,这将使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和支出更平稳。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当前就业形势总体仍供大于求,延长退休年龄,可能会挤压岗位供给,进一步加剧就业紧张形势。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局面可能会更多地体现在目前的事业单位,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能力、绩效和社会需求将是岗位设置的主要理由。对年轻人来说,真正的竞争者不是前辈,而是自身应对社会需求的能力。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民生发展报告》主编)